李国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民办高中中考招生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李委员提出“关于对民办高中中考招生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建议”的提案。
针对您提案,区教育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对民办高中中考招生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
1.将在中考志愿填报工作前,集中组织我区民办高中校主要负责人和中招工作负责人,就天津市民办学校中考招生政策相关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培训。明确要求民办高中学校,在中考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期间,不得以签订“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协议”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指定志愿学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将组织各民办高中学校与教育局签订《规范招生责任书》,严格落实全市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压实民办学校规范招生责任。
2.区教育局在中考招生期间将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邮箱,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将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对于出现违规招生问题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
3.在中考招生宣传期间,区教育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专门安排人员入校监督,确保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规范。
最后,再次向李委员表示感谢,谢谢您的支持。
工作人员: 李莉莉 联系电话: 022-6091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