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在武清区城区范围内居民小区摆放“拉绳式”分类垃圾桶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别是在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区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强化规范指导。组织编制《武清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和《武清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二是加大投入强化硬件保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完成8个示范单位和233个物业小区硬件设施铺设,厨余垃圾就地消纳得到大力推广。三是加大宣传阵地建设。在文化公园举办了全区《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动员大会;积极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组织专题报道3次,推送微信公众文章17期,特色宣传短片在电视台、公共电子屏、公厕智能取纸机中滚动播放;开展“五进”宣传活动16场,入户宣传6137户。四是加大行政执法保障。制定《武清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指导镇街执法中队出动11148人次,深入社区、商户和公共服务机构宣传10524家。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设施使用不方便、不卫生的问题确实存在,无论采用“掀盖式”、“脚踩式”还是您建议采用的“拉绳式”,都是为了确保垃圾分类投放便捷、卫生。我委将从这个方向出发,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探索更加便民、卫生的投放方式。针对您关注的垃圾分类标识不明显、分类常识不清的问题,区垃圾分类办下发了垃圾桶设置的指导标准,并在建成区每月的城市管理考核工作中,深入属地社区督导四分类垃圾桶设置情况。同时,我区坚持党建引领、宣传引导先行,部署区垃圾分类办牵头组织区教育局、机关局、商务局和街道办社区,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已联合社区居委会、志愿者在枫丹社区、南湖社区等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从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宣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方面发力,将一线宣传活动生动地开展起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规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共担社会责任。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情况说明,再次感谢您为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