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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第五届第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区残联 发布时间: 2019-10-25 09:53

王迎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残疾人办证应与时俱进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是对于您所提出的“不能确定病因的残疾人,需办理残疾人证”和“一些特殊原因办证”问题:按照天津市办证流程规定,申请人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或诊断证明是残疾证申请的必备要件,对无法提供要件的行动不便重度申请人可以申请入户残疾评定:由指定医院医生、区残联和镇(街)残联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评定小组开展入户残疾评定;申请人对评定结果不认可的,可提出申请上级复查,由市残联组织复查鉴定。

  二是关于“政策多宣传一些”问题:区残联于2018年10月编印了《残疾人享受有关政策法规简表》宣传册(共10大项,36子项)1000本,发放到全区29个镇街、568个村(社区),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广泛宣传政策提供依据;为确保惠残政策宣传到位,2019年起每有新政策出台,区残联将相关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印发基层残联的同时,编印配套宣传“明白纸”在全区各村(社区)公开栏张贴,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关于“基层人员态度冰冷”问题:2018年11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残疾证三级管理,对操作系统、业务评定进行系统培训。今后,要加强队伍管理将“亲”字品牌推向镇街,热情接待每一位残疾人,切实改进作风, 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也请您协助提供相关具体情况,我们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关处理。

  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9年2月20日

  工作人员:孙庆玲 联系电话:8212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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