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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 2019-10-24 14:50

陈蕊等9名代表:

  您提出的政府需加大对非本地开发商建设小区的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监管机制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的居住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物业管理的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还存在一定问题,如服务意识淡薄、服务不到位、停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已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全面推行了物业公司准入机制

  天津市从2003年9月开始实施《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12月开始实施《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我区除还迁区外,非本地的和本地的经营性土地房地产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手续。即开发建设单位出售新建商品房前,须到市物业招投标服务中心,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目前,我区共有330多个物业管理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的物业公司。2017年,国务院先后取消了一、二、三级物业企业资质。

  2、《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确定了调解机制

  新修订的《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召集街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同时,赋予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集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调解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等职责。通过以上方式,可监督、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针对您提出的推选辖区内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高层人员组建调解协会的问题,将在下一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在一些物业小区进行尝试,切实解决您所反映的问题。

  3、建立惩戒机制问题

  您提出的建立物业企业缴纳“保证金”制度建议非常好,由于目前《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作为一项创新的举措,将向市住建委建议,建立物业企业缴纳“保证金”的程序和管理办法,批准后我区将及时落实。

  4、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街镇监管、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尽责、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服务的工作机制。二是研究制定《武清区关于加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大会换届工作实施意见》,启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三是制定《武清区关于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推动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四是强化对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实行四片区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到组到人,层层压实,问责追究的工作机制。五是通过天津市物业企业信用考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考核和物业招投标后期回访考评等机制考评物业企业,提升物业服务上水平。

  2019年2月21日

  工作人员:陈宏玉 联系电话:596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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