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用热户朋友们:
2024-2025采暖季即将到来,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的相关规定,有需要办理暂停和恢复用热手续的用热户请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需正常用热的用热户,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交纳2024-2025采暖季的采暖费,以避免影响正常用热及因逾期交纳采暖费而产生滞纳金。
以上公告,望大家知悉。
附件:
全区广大用热户朋友们:
2024-2025采暖季即将到来,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的相关规定,有需要办理暂停和恢复用热手续的用热户请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办理。需正常用热的用热户,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交纳2024-2025采暖季的采暖费,以避免影响正常用热及因逾期交纳采暖费而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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