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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黄花店镇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  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12-12 09:00

2024年,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加强了城镇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为建设和谐美丽黄花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今年新增4名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如今共8取得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其中综合执法大队2,公共安全办2名,综合治理中心3名,纪委1名。镇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综合执法大队承担,镇综合执法大队另有辅助执法人员27,下设有3个巡查中队,各中队包片负责全镇各村街及镇区的日常巡查及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各中队之间既分工合作又各自对包片区域负责,按照执法职权清单实施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监督制度,按照“巡查——处置——报告——反馈”为主的工作程序,推动实现执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

2024年度,黄花店镇实施了14起行政处罚,其中4起一般程序,10起简易程序。从案卷数量上来看,今年较去年有所增多,原因是今年黄花店镇提升执法质量,加大了执法力度,辖区居民及商户懂法守法的意识明显提升,严格巡查检查现场督导改正防微杜渐的巡查检查制度成效显著。

2024年度,镇特别突出强调了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集市管理、市容环境、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辖区村民均能积极配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整治成效显著,全年未发生行政强制案件,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成效明显。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4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创新执法方式,围绕重点执法事项开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圆满完成了全年的行政执法任务。

(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镇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和《武清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中明确的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实施执法活动,我镇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在武清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中公示。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穿着配发的制服,各类肩章、臂章和胸标佩戴齐全在行政执法程序中涉及调查取证、询问等环节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拥有执法证人员信息在执法监督平台公示在执法过程中,巡查发现或者上级转办的违法线索后,由取得执法证的两人到现场进行询问、调查、取证等工作,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全程录像,按程序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辩申诉权、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权利及时效,充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施行政处罚后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通过武清区信用网及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双公示,并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案卷进行及时公示。

镇综合执法大队参照《武清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中明确的天津市街道(乡、镇)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一般和简易程序流程图开展执法活动,调查取证、下发执法文书都做到有视频、图像全过程记录,并将录像机中的材料归档保存。我镇综合执法大队3个巡查中队每日分片区巡查,每日填写巡查记录表,详细记录当天管片区域巡查情况,定期将巡查记录表上传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类执法拍摄的音像资料归档保存在办公电脑中,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处罚案件统一存档保存。另外镇综合执法大队参照《武清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制定了一套行政执法文书样本供日常执法活动使用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2024我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4人,目前本镇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8人。镇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执法教育培训,2024年自行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培训12次,累计培训350人次,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与日常执法权限相关的法律法规,参加区各执法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的业务能力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专题学习讨论、以案释法等形式逐步提升行政执法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镇制定的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各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巡查车辆播放广播等形式大力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为树立我镇行政执法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形象打下扎实基础。

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每月至少集中组织一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与日常执法权限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集中授课、专题学习讨论、以案释法等形式逐步提升辅助执法队员的巡查检查的能力

(三)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2024我镇针对违法建设、安全生产、市容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了160余次行政检查,对2起露天焚烧、9违规运输渣土、1起违规施工2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为及早发现违法违规线索,保证国家和群众权益不受侵害,镇综合执法大队个巡查中队按照巡查分工和任务要求全天候对全镇辖区进行巡查,及时劝阻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好巡查工作台账,与相关职能科室做好无缝对接,确保全镇辖区内无“法外之地”常态化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本年度区域巡查记录300余张。以上执法文书均已上传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在执法过程中,为体现执法温度,执法人员通常采取以教育和引导为主,通过宣传、提醒、劝告等方式,帮助被执法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改正的柔性执法原则,力争让执法对象自己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影响。为维护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严明,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取证完整。

(四)严格执法监督和审核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为保证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另法制审核人员1,法制监督人员1,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指导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

在开展执法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时,负责人和相关执法人员共同开会研究决定立案、处罚决定等环节,在征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意见后,召集负责人开会研究,保执法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及职权范围。

执法活动结束后,镇法制审核及监督人员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并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及执法案卷等执法文书的制定,更好地指导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 案卷评查情况

2024年度黄花店镇案卷评查工作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线下参加武清区司法局召开案卷互评会议,线上通过执法平台进行评查,全年累计各4次。在案卷评查过程中,与其他镇街综合执法负责同志交流了工作经验。不仅是根据统一制定的标准进行自评互评,更是一次查摆不足、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的机会,对规范全镇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通过定期案卷评查,黄花店镇本年度行政执法已完成新老文书过渡阶段,正式启用镇街执法新文书,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达到较高标准。

今年以来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的案件情况。今年各案卷处罚金额均未达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情况。

四、 非现场执法规范情况

经核查,我镇暂无用于执法类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五、 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4年,我镇行政执法规范有序,未发现执法违法和差案错案,但执法过程中也发现不少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思想认识落后。在工作中,执法人员还存在思想上观念上的落后,日常的执法工作表现在很多事情不敢想、想不到,突破不够,创新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固守传统执法观念,缺乏创新和服务意识。原因在于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受传统观念影响,过于注重形式。

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简化程序、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现象,可能是由于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及执法监督。

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镇街与区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缺乏有效沟通与写作,存在职能交叉、重叠而导致的执法效率低下。

、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养,增加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提升执法能力水平,通过不断的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掌握技巧,从而创新思路,更好的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得到明显提升,严格执法程序,严明执法纪律,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是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明确执法队的职责与权限,加强执法队员培训教育,建立日常执法指南并在每月一次的培训时给队员学习,重点组织执法队员集中学习《武清区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建立执法协调机制。以清单的形式逐项界定镇街与区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理清关系。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案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区职能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响应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多参与业务能力交流会。

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采用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如宣传栏、大喇叭广播、社交媒体等途径,在辖区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执法时面向对象结合实际案例,有针对性地做好一系列普法工作,营造全镇良好的学法用法环境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避免出现不懂法不知法而出现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起一个全面高效的法治乡镇,为构建法治黄花店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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