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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  天津市武清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02 08:59

为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我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在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局以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着力服务武清应急管理工作。

我局2024年完成计划内检查企业700家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立案59起,处罚金额共计601.7万元,其中执法检查的处罚共49起,处罚金额为97.7万元。所有处罚案件均实现一案一档,做到了程序规范,按期办结。行政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全部进入财政专用账户。

二、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情况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公开。我局全面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武清政务网上公开权责清单以及行政执法主体、职权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同时依托武清政务网,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工作,包括被处罚单位名称、处罚事项、处罚时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等,保证了事后公示的及时性,自觉的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完善全过程记录。我局要求在执法的全过程中,必须做到执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关文字记录,做到真实合法准确规范。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要求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为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为在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配齐了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并要求执法人员根据执法需要和实际情况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的音像记录。对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执法活动时,要进行文字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留置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也要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三是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严格履行《武清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武清区应急管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所有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对重大执法决定也都要进行法制审核,严格要求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完成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工作。2024年,我局组织3名新入职人员取得了执法证件,为2名退休人员和2名离职人员申请注销了执法证件,目前共有42名同志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三)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我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切实为执法干部蓄力补钙,充电赋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实战化、实用化干部培训体系。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贾锋围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以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方面,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推进了行政执法专业化、高效化、精准化,切实消除了企业事故隐患,为全区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三、案卷评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已结案的一般程序案件开展线上评查工作本次评查活动以案卷材料完整性、案件办理流程合法性、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性、时间逻辑合理性等方面着手进行审查。通过分析案卷的问题,查找自身不足,努力提升执法水平,树牢法治意识,为我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执法工作存在及遇到的问题

行政执法过程中“谁执法谁普法”落实不到位,存在节假日、重要特殊时段或是有明确工作安排时能落实好,但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就没有很好地将普法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融为一体等问题。原因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主体意识不强,未能将普法工作贯穿到行政执法全过程。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思路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作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政治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杜绝不作为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三是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今后不但要重视对案件处理实体上的适用,也要重视对案件处理程序上的把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一定要从事实上、证据上、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适用的法律法规上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武清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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