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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崔黄口镇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  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12-19 10:40

为有效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区司法局要求,我单位认真梳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现将2024年度我镇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市容环境治理工作:针对夏季占道经营活动多发、占道经营相对人年龄大、收入低等特点,综合执法延续上一年度的管理方式,由7月1日-10月31日期间,全员每天加班两小时,针对下午5点-7点占道经营多发时段,鸿鹏小区及福巷嘉苑社区周边进行监管,确保重点区域无人摆放,规划区域有序摆放,投诉举报工单同比去年下降73.14%。

2.堆物堆料治理工作:认真排查主干路两侧影响市容环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点位,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由包片中队督促商户逐一进行整改,共清理整改津围公路沿线问题点位42处。

全年共清理占道经营1700余起,超门店经营摆放26件,清理落地广告牌14块,查处散体物料未苫盖、随意倾倒废弃物21起。

3.违法建设工作治理工作:拆除沿线新增违法建设、私搭乱建7处,村内新建建筑物1处,津蓟铁路沿线违法圈占4处。

4.其他工作:依法违规教育机构2家,没收迷信丧葬用品140余件,责令镇域内欢乐汇、星空之夜、菲度、依恋4家娱乐场所限期补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镇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企业安全方面:2024年累计检查危化、工贸、仓储、再生资源回收等场所3200余家次,提出整改意见4500余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0余项,均已按照要求责令整改。

2.消防安全方面:一是积极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第二逃生出口14处(一街村3处、东粮窝村1处等)。二是重点对企业车间、库房、社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等问题进行检查,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12起,处罚12起(行政警告)。三是由各村街协助摸底排查镇域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托镇安全管家建立月巡查机制,今年下半年,累计清查镇域内再生资源回收点140余家次,排查问题76处,均已督促整改完成。

3.燃气安全方面:认真落实属地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百川燃气、新兴燃气、正威燃气、通达液化气四家燃气企业抓好居住户燃气安全“六个百分百整改”。检查沿街餐饮门店燃气安全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5家(报警器安装位置不正确)均已整改到位。

三、案卷评查情况

一是之前评查案卷,部分案卷内容未显示。因执法监督平台的部分文书名称与我镇行政处罚文书名称不一致,故有部分案卷上传位置错误,但案卷文书内容符合评查要求,已在执法监督平台系统中填写评查结论。二是结案报告格式不规范。我镇2024年第一季度进行行政处罚时在拟处理意见时未列明法规依据,同时按照区司法局的相关要求,对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严格要求,统一规范格式。三是部分文书在制作中不符合规范。在结案报告及呈批表中,承办人及行政负责人已签字但未填写明确意见。

年度内未发生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案件;一般程序案件均严格遵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原则。

四、非现场执法规范情况

按照区司法局要求,认真排查镇域内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情况,未发现以我镇为主体安装的此类设施。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1.执法力量薄弱。随着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精细化、严格化推进,所承载的行政处罚权、检查权接近400项,对执法队伍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一线执法人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求,执法力量捉襟见肘。

2.培训衔接制度不够完善。近年来,随着各项新政策、新法规的不断出台,如娱乐场所取缔、违法取水等工作未能进行好相关衔接培训,致使在执法活动进行过程中面对复杂环节和取证流程上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应对经验。

3.普法活动开展得不够深入。日常普法活动覆盖面有限,未能做到完全针对受众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提高群众参与度。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活动的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1.积极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摆在首位,做到严格、规范执法,继续深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服务好我镇工作大局。

2.利用好司法局、城管委等区直部门的法制专家、区级讲师团资源有针对性做好业务知识培训。并督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建立如会前、专项行动开展前等专门的学法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切实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素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三是利用好我镇法律顾问、纪委专员,不定期开展涉法涉诉案件分析及警示教育活动,在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同时预防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

3.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要求各执法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崔黄口镇“八五”普法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实际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二是做到“三个结合”,即突出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向广大群众普遍宣传和不同行业、人群精准宣传相结合、法律法规宣传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从根本上将被动执法向相对人自觉学法、守法方向转变;三是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在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前,加强相关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打造舆论声势,让宣传为执法铺路,有效减少执法行为和执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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