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天津市武清区司法局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95号
邮编:301700
咨询电话:59673550
二、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如下: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参与复议程序而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因本人无法亲自参与复议程序而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据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复印件(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否定通知书等);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供曾经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