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通过召开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领导干部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通过组织党员大会、机关法治学习宣讲和党员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要求全委干部职工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转变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任务举措。及时完成我委普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推动委机关法治宣传工作,在全委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我委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任务;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对于委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民主性。
二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权责清单自查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我委职能调整,及时向区委编办函请调整我委行政职权。
三是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武清区关于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武诚组〔2022〕10号),健全政务诚信记录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协调推动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我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2023年7月,区发展改革委与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的框架协议》,双方就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拓宽院府互动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武清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标准,参照天津市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形式和标准,提前开展全区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预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开展各领域行政执法。今年以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领域执法,深入管道企业及现场开展督查检查,特别加强节假日期间巡查检查,累计检查管道企业及现场101家次,发现、排除问题隐患15条,其中执法检查20次,行政处罚2起,对发现隐患问题建立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开展节能领域执法,共计执法4家次,按季度对全津食品、盘古云泰、联通京津冀数据中心、天津红日药业等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助力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检查120次,检查企业91家,出动执法人员273人次,扎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证核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及粮食收购专项检查。开展公共信用管理机构及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检查信用服务机构2家,信用管理机构1家,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均未发现问题。开展价格监测执法活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分别到区级价格监测点红年泉昇菜市场、海达家乐三店等8个价格监测点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及日常巡查活动。
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要求,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权责清单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深化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执法工作信息实时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外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顾问队伍,为我委提供了法律咨询、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我委现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人员全部申领了执法证件,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今年以来,执法人员均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区内长输油气管道执法、节能监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公共信用管理机构及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委履职率和人员参与率均达到100%,执法工作信息实时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线上线下等方式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油气管道保护条例、新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信用条例等法律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发展改革委及区司法局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取得优异成绩。
(五)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宣传。我委制作了《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告知书》《石油天然气管道典型事故案例》等明白纸,组织相关镇街园区、管道企业结合实际对管道途经区域(农田、鱼塘、厂区等)的农户、租户以及挖掘机、旋转机等机械设备驾驶员等1400余人进行重点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我委联合有关单位走进管道沿线镇街村庄,通过组织观看普法宣传片、专家授课、座谈交流、集中宣传等环节,宣传管道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注意事项,努力营造管道保护社会氛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1000余份。
二是多维度拓展信用宣传渠道。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推进“诚信武清”建设,认真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引导、注重实践养成、营造舆论氛围。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挖掘、发挥各行业优势,依托天津市“海河分”个人信用综合评价,结合工作实际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加大守信激励力度,为信用记录良好的守信主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就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便利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以上率下带动全委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各项职责,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效能。
二是推进公正文明行政执法。扎实开展各领域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工作标准,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针对发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实际,大力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重点围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节能监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诚信建设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