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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黄口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2 16:00

    今年以来,崔黄口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履职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要求,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过程中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为推进各项重大工作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狠抓安全生产等重要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推动部署监督《崔黄口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崔黄口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职责》等文件的开展落实情况,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支持区直单位相关部门、机关各科室、镇直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联合执法工作体系。

    (二)持续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

    发挥“头雁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的形式,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做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行了学习和研究。引导我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切实把全镇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严格落实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制度

    2024年度我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共计55人全部参与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四)优化监管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执行《崔黄口镇内部审计制度》、《崔黄口镇内部控制制度》等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对资金管理、合同制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不断进行完善,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武清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意见》、《武清区人民政府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的作用,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并将镇、村两级合同起草、协议内容审查列入合法性审核内容,实现全镇合法性审核全覆盖。

    3、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主体协同发力的法治监督体系。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全流程透明化。通过各监督主体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监督合力,有效防范与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障法治建设沿着正确轨道健康发展。

    (五)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职责

    成立崔黄口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安全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结合《崔黄口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依法确定政府权力与责任清单,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权力滥用与推诿责任现象。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过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具备专业素养与良好职业道德,程序正当,依据准确,处罚合理,同时注重人性化执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随意执法。执法部门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通过系统培训、案例研讨、实战演练等多元化方式,显著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透明、公正、合法。

    2、开展市容环境、堆物堆料、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年累计办理执法案件28件,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与社会公共利益。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24年累计检查危化、工贸、仓储、再生资源回收等场所3200余家次,提出整改意见4500余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0余项,均已按照要求责令整改。认真落实属地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百川燃气、新兴燃气、正威燃气、通达液化气四家燃气企业抓好居住户燃气安全“六个百分百整改”。

    3、年度内未发生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案件。一般程序案件均严格遵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原则。

    (七)普法宣传教育广泛覆盖

    1、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引导我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024年我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领导班子集中学法4次、专题学习2次。

    2、抓好村级法治教育工作。完成51个村街、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优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年龄、素质结构,进一步充实村级普法队伍建设,提高村街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

    3、多措并举做好普法宣传。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引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与载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格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培训、咨询活动30余场次,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普法覆盖面,让法治宣传遍地生花。利用微信公众号“崔黄口时讯”平台优势,通过持续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为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4、加强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乡村宣传氛围,在我镇49个村、2个社区分别设置多功能法治宣传橱窗,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将村街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及各村街法律援助律师联系方式、法律服务二维码等信息进行公示,各村街按普法要求定期对普法内容进行更换,在村民日常学法的同时能够做到“遇事找到法”,将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不断增强群众学法的积极性。

    (八)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化解矛盾法治化水平

    1、学习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落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入村指导工作机制,对全镇49个村街、2个社区基层干部法治工作进行指导,认真开展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化解等工作。

    2、坚持分管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结合班子成员分管业务、工作安排,合理有序安排信访接待,提高信访回复效率,对防止闹访、缠访、重复上访问题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接待信访387件。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积案8件,化解率100%,实现信访积案清零。

    3、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矛调中心调解作用,由涉事人双方、村街两委干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共同参会,坚持法理情结合,依法引导、以情感化、以理说服,疏解双方“心结”,消除对立情绪,坚持职能部门与社会力量的优势作用,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事心双解”。2024年,共针对信访“难题”开展矛调现场工作会议8场,其中6件实现一次性调解,2件经过细致周密工作多次调解成功。

    4、依托现有网格长、网格员、社区民警、平安志愿者队伍、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包联体系及镇域内2000余个治安摄像头,推动村街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人防”、“技防”综合运用,全方位堵塞内部漏洞、矛盾隐患,强力推进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镇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武清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调研工作不够细致,部分村级组织法治建设积极性、创新程度不够;二是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仍需夯实,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尚需持续优化;三是法治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素材较少,法治宣传的形式、手段、内容缺乏创新,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崔黄口镇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针对多发性、规律性矛盾纠纷,发挥好各村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指导力度,开展精准专业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破解难题。

    (二)深入落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入村工作机制,对全镇49个村街、2个社区基层法治工作进行指导,认真开展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化解等工作,通过“发现问题-转办问题-处理问题-反馈问题”的完整闭环流程,把社会治理工作做实做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统筹人员管理,加大对法治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和完善各级法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带动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高标准推动崔黄口镇法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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