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清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提升医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目标,积极履行医疗保障职责,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医保法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4次。
(二)强化党对医保法治工作的领导
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工作人员任组员。明确了各科室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学习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依法履职尽责,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
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稳步提高基本医保门诊报销待遇,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托底的三重医疗保障制度,梯次减轻参保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四)加强基金监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按照权责清单,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公开检查计划,两库一清单等。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履行了公示责任,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等。三是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执法结果等信息。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二是采用文书、拍照、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跟踪记录。三是在执法程序中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以及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并在执法文书充分体现。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落实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原则和要求。
2、开展医保领域重点执法工作
(1)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医保基金监管多部门联席会议,部署本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依据工作方案,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对本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牵头组织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医保定点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回填和公示。
(3)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
根据市级工作安排,我局负责牵头组织对静海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飞行检查工作顺利结束,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静海区医保局。
(五)践行“枫桥经验”,推动矛盾在基层化解
开展医保政策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活动,及时将最新医保政策传达给群众,不断提升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幸福感。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处理反馈,本年度未出现涉医保的群体性事件。
(六)推进普法宣传,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
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联合医保武清分中心、黄庄街卫生院在泉昇佳苑社区开展以“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群众诚信就医,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2)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详细分析医保基金运行及基金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度剖析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强化医保定点机构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
(3)持续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等“五进”宣传活动,宣讲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2、开展“春日护苗”行动
深入全区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督促各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丰富行政执法手段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积极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发现医保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医保管理效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不足: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缺乏信息专业和医疗专业的复合型人才
产生原因:相比较我区逐年增加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底数,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0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不足,同时由于医保监督检查的复杂性,行政执法人员既需要有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又要熟悉法律、财务、信息等专业知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带头树牢法治理念和法治思想。研究部署年度重点任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2.强化法治思维。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党组书记讲党课、邀请党校老师讲课等形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局党组研究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从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等方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抓好机关干部职工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网络学法、网络普法考试工作,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医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活动中充分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增强宣传合力,加大对社会大众的法治宣传。
(三)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培训,不断能力业务能力,围绕“互联网+监管”“智能监管”等工作要求,强化数据、信息在医保监督检查中的应用。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