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花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与法治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职责,结合市委、区委的具体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营造严格执法和全民遵法的良好氛围,为加速黄花店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扛牢政治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引领方向。镇党委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累计组织学法8次,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全镇机关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举办专题学习研讨1次,领导班子成员讲专题法治课16次;组织49人参加学法用法在线学习考试,组织48人参加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测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组织全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4次,累计培训186人。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入户进全家”“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安全法”等普法活动25场,全镇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二)建强法治队伍,提升基层法治保障能力。一是成立由镇村干部、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法治服务团队,负责推动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和法律服务,推动全镇22个村街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职能运行。一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制度,年内法律顾问为政府审查文件134件,起草文件20件,代理案件6件,咨询答复问题20次,参与现场会议提出法律意见6次,现场勘验4次。三是每季度召开镇村“向群众汇报”工作会,汇报全镇重点工作并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及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公示内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参与度。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行“三所联动、三室联建”工作机制,整合人民调解、公共服务律师、公安、信访、司法等五类资源,成立基层纠纷调解队伍22支,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累计解决各项纠纷190余起。二是建立“百姓管家+群防群治”治理机制,组建包括网格员、乡贤、志愿者等在内的“百姓管家”队伍,开展民情信息收集、群防群治巡查等工作,年内累计办理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及信访渠道诉求1890余件。三是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法学会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机制,全镇配备村级公共法律服务顾问、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137名,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6次。
(五)深化基层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一是制定黄花店镇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工作,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各环节。二是抓好村规民约规范化宣传推广工作,指导规范村街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全力推动东田庄村、崔胡营村、二街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结合送法下基层活动,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8次,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有效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教育引导不够深入。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特别是对法治宣传教育、执法培训、法治研究等工作的保障不够,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比如,形式缺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仍以传统的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为主,缺乏吸引力和互动性,难以引起群众的兴趣和共鸣。比如,针对性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没有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不够精准,没有真正达到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目的。再如,法治观念淡薄,一些镇村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执法素质有待提升。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与日益繁重的法治建设任务不相适应,尤其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存在执法人员短缺的问题,加之部分法治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不完善,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比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够准确,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标准,缺乏专业知识和执法经验。比如,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督不够严格,外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再如,衔接机制不够畅通,存在沟通不畅、协作不够的问题,影响了工作效果。
(三)决策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不够健全,一些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同时,各部门之间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跨部门的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执法效果。比如,部分干部在决策过程中,法律法规运用不够熟练,没有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不够及时,导致决策时准确把握法律依据不够。比如,公众参与度不高,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方式有限,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得到充分听取,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黄花店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与各部门挂钩,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全面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能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和村街末端抓”的工作格局。
(三)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闭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领导班子学习的重点内容,确保每月集中学习交流不少于一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各部门及村街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考察衡量干部的重要依据,以督查考核方式督促各部门、各村街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指标,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能力、依法用权履职的鲜明导向。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4次,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二)规范依法决策。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用好镇法律顾问,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开展对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布治理成果,落实对社会的承诺。
(三)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确保机关工作人员能熟悉各自岗位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并能理解透彻,提高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索政府依法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把法律服务进村街工作纳入村级规范化建设内容,加强村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网格员队伍和服务站点建设,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履职能力。
(四)加强普法宣传。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邀请法律工作者、律师、专家到我镇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在全镇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打造法治文化阵地。
黄花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