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清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3+1+1”工作思路和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对照市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3 年重点工作台账》中的8项任务分工,组织全区17家责任单位研究提出16项具体工作举措并定期跟进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工作进度。
二是不断提升我区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配合区政府办组织编制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梳理决策事项3项,分别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排水专项规划,均按计划完成。全面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员覆盖率达54%,具有人才储备单位12家,全区公职律师单位37家,公职律师69人。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托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定期梳理执法情况,累计通报3次,并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执法工作情况3次,会同区委督查室对指标排名靠后单位进行督查,推动整改落实。通过案卷评查、实地督察、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每季度组织镇街开展案卷评查全覆盖,评查案卷370余,现场提出整改意见120余条;配合区依法治区办实地督察检查了9家单位,督促被督查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教育培训,结合年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等,对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复议诉讼风险点等组织开展培训,累计培训1800余人次。
四是加大力度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先后与区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与区法院签订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制发《武清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实质化解工作意见(试行)》,坚持全过程调解,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办、人力社保局、公安武清分局、崔黄口镇政府等单位与申请人进行调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年共计化解案件78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四方联动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落实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在立案、审理、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审慎把握立案标准,全年仅作出4件不予立案决定,受理率为73.19%;落实“繁简分流”审理程序,年度内新收23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度进行审理;压缩办案周期,降低案件延期比例,年内平均办案期限为34.87天,较市局提出的“平均结案期限少于55天”的要求节省20.13天。
五是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积极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讲法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全年有25名领导参加任前考试,全区538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武清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普法执法骨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9个镇街及区主要普法、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共计137人参加培训。组织开展武清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20名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现场旁听,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旁听,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和“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开展排查73655次,化解矛盾纠纷8567件。制定《武清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各司法所参与所在镇街信访事项化解31批54人次,化解成功16批32人次。针对域内特殊群体存在的矛盾纠纷,黄庄司法所总结提炼的“三力三心”枫桥式工作法,被评为天津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二是坚持多元联动,构建纠纷联合调处格局。强化诉调对接工作,与区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武清区司法局关于民办非企业性质商事调解组织的管理规定(试行)》,全年,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成功3258件矛盾纠纷,1207件申请司法确认。做好对“公调对接”工作的指导,33个“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案件2889件。积极配合镇(街道)矛调中心建设,引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驻镇区、(街道)矛调中心,全区共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65名人民调解员进驻两级矛调中心,接待、咨询过程中化解1355人次。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紧抓《武清区落实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切实将“法律明白人”培养成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排头兵”;共选聘“法律明白人”4273人,开展培训110场。坚持以点带面,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水平,制定了《武清区关于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内53个村已全部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对已获评的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实地考察、督导、复核,7个村保留称号,白古屯镇东马房村撤销称号。
二是提升力度,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研究修订《武清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工作制度》和《武清区公共法律服务值班律师选任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优质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动实体平台高质量发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106人次,村居法律服务3151件次,法治讲座338场,智能终端合计使用4728人次。深入推进“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构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公证一站式延伸服务,通过设立便民服务点,切实简化“涉公证”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 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1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询918人次;指派值班律师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115次,为特殊、困难群众上门服务8次。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全年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3次。
四是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组织区人民法院、公安武清分局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积极组织区政协委员、营商环境监督员、企业家、台办同志通过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联合公安武清分局抽取1700名常住人口信息,并通过电话联系征求意愿;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并进行公示。目前已圆满完成2023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四)坚持普法创新,强化法治宣传效果
一是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结合《2023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了《2023年武清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确保任务落实,形成普法合力。并在全社会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问卷调查,了解群众需求,明确普法重点,调整普法方向,全年共1.1万余人参与问卷调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抽查验收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地考察活动,对区卫健委、城管委等10家单位进行考察验收。
二是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行政复议法宣传月、《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全年,共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法律进学校宣传活动30余场次,法律进企业普法活动10余场次。
(五)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统筹利用资源,持续强化调解员队伍管理,指导区众睦调解服务中心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形成激励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积极配合区法院等部门,做好对商事调解中心成立的批准工作。走访各律所宣讲武清区高质量发展政策,组织召开武清区律师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会,为三个专项工作指挥部分组提供法律团队,助力“一城一带一商圈”建设。组织律师集中走访天津东方兴泰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民营企业,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助力乡镇企业发展。组织召开京津冀协同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为参会的30余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调查需求和问卷服务。研究推动深化律师服务企业举措,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法治体检、信访矛盾化解等多项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用好“武清法企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最新的涉企政策、法规解读,提供一对一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不断提升依法治企水平,2023年,公众号累计关注6087人,发文1939篇,阅读量227242人次,提供律师咨询54次。
二是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铺平武清高质量发展道路。第一批问题清单中共涉及10项历史遗留问题,针对这10项问题,专班办公室根据“一案一策”的原则,组织责任单位分别制定解决方案,并围绕问题化解,通过深入调研、召开会议等形式统筹推动工作进展。经过专班牵头推动,各部门积极配合,第一批10项历史遗留问题均有所突破。
三是协助开展灾后重建法律服务工作。汛情过后,根据相关镇街受灾情况以及灾后重建法律服务需求,及时组织值班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部署会,集中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向受灾镇街倾斜。通过增加法律咨询服务频次、时长,统筹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切实协助当地政府依法保障灾后重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武清区司法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较低,网上办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执法效果等方面人民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形式还需继续创新,法治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部分执法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识不高;三是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缺乏必要的了解,很多群众遇到纠纷不会主动选择调解渠道解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等相关会议精神,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要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重点,对各项指标进行细致梳理,提前开展自查自评,为2025年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要建立武清区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通过法律宣传、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纠纷化解、律师咨询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对企业公益服务进入法治化、精准化、常态化、制度化。三是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进程,实现全区29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个武清区城铁商圈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全覆盖。四是坚持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持续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2024年度“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推荐全国和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进一步强化与区法院的协调配合力度,按照要求抓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