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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堡湿地管委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1-26 09:39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黄堡湿地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法治建设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法治先行。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逐步健全制度框架,今年以来,修订完善6项制度,使管委会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各环节监督纳入“三重一大”研究内容,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全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5次;定期组织召开支委会,对各科室提交的议题,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全年召开支委会51次。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为湿地管委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审核各类文件合同16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为大黄堡湿地管委会正确、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三是依法开展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充分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各类咨询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3年,我单位便民服务平台回复率达到100%

(二)深入贯彻法治建设要求,稳步推进大黄堡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谈话,严格重点部门、重要领域监管,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方面,所有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督及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去办,坚决避免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湿地巡护,打击违法行为。依托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属地政府、公安、农委等部门,加强巡查巡护,打击破坏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联合国家电网对湿地核心区周边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隐患排查,保障候鸟迁徙安全;制定2023年湿地防火、防汛工作方案,围绕大黄堡湿地核心区及周边环境、湿地科普馆和监控平台等区域,定期开展湿地安全生产检查,扎实开展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将普法工作与文明共建、支部共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治政策学习宣传。一是压实党员法治教育。将法治学习教育列入《天津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党支部学习计划》,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等,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以法之名,守护地球之肾”“一法规两条例”专题研讨会,进一步提升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依法推进依法行政。2023年,共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类法律法规等集中学习10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开展法规政策宣讲1次。二是推进法治宣传“三进”活动。围绕“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与湿地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普及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会同大黄堡镇组织召开“湿地保护,法治同行”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邀请律师授课,提高村干部湿地保护法治意识。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大黄堡镇朝阳里社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推动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普法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把工作动态、法律知识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宣传,打造多元化法治文化载体,最大限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干部积极参与“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线上知识竞答,丰富法治文化生活,让法律真正走到广大干部身边、走进干部心里。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侧重于集体学习,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还有不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建设队伍不够健全,专业性水平有待提高。法治建设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理论知识提升。湿地保护工作涉及农委、综合执法、水务等多个方面,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需进一步加强协作协同。

(三)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方式较为传统,主要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普法,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年初组织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机关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二)带头学法懂法。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坚持自学,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线上答题,高质量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本领,提升法治素养。

(三)严格奉公守法。始终把坚守廉洁底线作为立身之本,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扎实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通过观看《家声》《百年“纪”忆——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百年回眸》警示纪录片、参观“踔厉奋发开新局 勇毅前行担使命”通武廊三地党员干部廉洁家风巡展,筑牢廉洁家庭防线,润养清正人生。

四、下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区委“3+1+1”工作思路,自觉运用法治思想,依法履职行政,为大黄堡湿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学法用法

学习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二)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抓好“八五”普法宣传

灵活运用法治建设进机关、进社区等载体形式,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用活群众语言,注重互动交流,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扎实推进普法深入实施,使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共动。

(三)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治思维运用

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指导工作实践,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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