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武清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较好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推动区委、区政府多次深入学习。4月19日和5月12日,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区委第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汇编》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8月29日,区政府党组会议对《汇编》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9月6日,区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对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法治课。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熟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关党纪政务处分规定,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
二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充分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等统计重要文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中的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2023年,局领导干部共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
三是组织全员集中学法。通过集中学习、科室自学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重要文件。聚焦统计系统的普法学法,组织全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文件。
(二)落实普法责任,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聚焦统计系统的普法学法,组建普法骨干队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统计“八五”普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武清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4类群体,充分利用专题学习、业务培训、普法讲课等契机,扎实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取线上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视频培训、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载体,积极开展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强化基层统计法治培训。邀请市统计局统计知识宣讲组来我区进行专题辅导,对各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统计知识普及,有力推动全区科学统计能力水平的提升。通过创新统计业务培训方式,在日常统计业务培训中抓好统计指标培训、数据核查流程讲解的同时,采用自主开展核查和现场核查讲评两种方式,综合考察各镇(街道)园区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专业知识和统计数据核查等内容的掌握情况,并对镇(街道)园区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考试,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安排局法规科工作人员深入城关镇为乡村“法律明白人”、相关统计人员,专题培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基层普法队伍法律素质。
三是积极开展统计诚信宣传。通过将2023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诚信建设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送法入企”诚信统计宣传活动,积极向企业现场宣传普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详细讲解《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及对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案例,进一步增强企业诚实守信意识,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统计,在日常经营中约束自身商业行为,做到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开展五经普宣传。根据《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武清政〔2023〕3号)要求,区统计局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积极推进五经普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清查登记、数据核查、走访调研等契机,通过“村村通公交”、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形式,积极向企业宣传五经普相关政策要求,让企业和个体户在办理具体事项的同时,更多的知晓经济普查的内容,营造人人知道、人人配合、人人参与经济普查的浓厚氛围。
(三)贯彻依法行政,持续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聚焦统计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同时配备统计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文明、规范执法。扎实开展联合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已对我区35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8家企业开展了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通过聘请专业律师任法律顾问,为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以及日常工作上的法律问题。积极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参与现场旁听庭审、工作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二是聚焦统计监督职能,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充分运用好统计监督结果,形成监督合力,与纪检监察部门、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审计制定《武清区审计局武清区统计局关于审计与统计联动的工作机制(试行)》,区委巡察办将统计造假内容纳入《区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考核要点任务分解表》。严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定《武清区统计局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
三是聚焦统计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武清区统计局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对市统计局通报的统计执法“典型差案”开展学习,在同类案件处理时发挥借鉴、启发和示范作用。根据市统计局统一安排,每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视频培训班,通过执法业务培会,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业务技能和规范执法行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区统计局现持有国家执法证6人,2023年区统计局有2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夯实统计执法基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把握主题主线 强化责任担当 以更高标准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做贡献”为题的法治宣讲课,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
二是研究部署法治工作。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对法治工作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排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安排专人从事法治建设工作。将统计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统计法治建设目标及主要措施。
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通过专题部署研究,扎实组织推进,制定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持续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园区每个季度按时报送电子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汇总表。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统计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比较多,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相对还是较少。统计宣传形式的创新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与实际效果未能达到有效统一。
二是统计执法力度仍需加强。目前统计局的执法只按照市统计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每年定期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于违法企业往往是“事后”才发现并进行处罚,不利于及时发现统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利于有效发挥统计执法工作的效能。
针对查找出的不足,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是对统计普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很好地利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普法工作,对不同普法对象的普法力度不均,且在普法形式上沿用过去“输入式”模式,导致宣传形式单一,创新性不足,最终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
二是区统计局执法力量薄弱,难以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区统计局无专门执法机构,统计执法人员均由各专业人员兼任,没有专职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时往往需要避开其他专业的报表期、入库期等容易导致冲突的时间段,难以按照本专业的工作时间线推进,执法时间上较为被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方式。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统计人员为重点,以社会公众为主体,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认真做好常态化日常普法和重要节点制度化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社会群众知晓率。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扎实开展2024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后备力量储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会,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业务技能和规范执法行为培训,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