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社保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目标,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法治水平。现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推进农民工工资欠薪清零工作,兜牢民生底线。高效推进12345热线事项办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督导推动,严格落实“三个第一时间”,针对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按照问题类别进行分工处理,确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023年以来,已处理劳动纠纷案件6012件,下达整改通知98件,行政处理11件,行政处罚10件。全面依法推进农民工工资欠薪清零工作,以易发、频发违法问题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下大力推进根治欠薪问题,制定了《武清区2023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监管防范前移、强化部门联动、从严落实政策等举措,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工作理念,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巩固根治欠薪成果。2023年以来,对区内185家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全部纳入监控预警平台,实行线上监管。根据排查线索约谈了43家建设项目单位,超过98%的案件得到及时化解,累计为1704人次劳动者追讨欠薪749.34万元。以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的名义向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津治欠办发〔2023〕1号),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严格执法主体管理,切实提高执法质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明确执法流程,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和服务指南,进行制度上墙;完善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的规范性;按照《武清区关于落实〈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察武清区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津武法发〔2023〕2号)要求,加强对窗口人员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礼仪的规范化管理,经常性开展窗口人员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窗口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窗口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合法合规。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配备1名法制审核人员,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深入辖区内重点企业及用人单位开展“用工体检”活动,采取送法入企、以案释法,发放仲裁建议书等形式,指导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仲裁员能力水平,吸纳优秀兼职仲裁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工作,定期举办专兼职仲裁员业务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仲裁员的党性修养、职业道德、业务技能,仲裁结案率在全市名列前茅。
(三)持续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科务会等形式,借助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网上学法用法等线上平台,立体化、全覆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人社法律法规以及信访工作条例、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内容,将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指导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八小时之外全方位自主学习了劳动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条文和党内法规,厚植全局依法行政基础。以人社领域法律法规为重要内容,通过卷面测试和现场竞赛两种方式开展了庆祝建党102周年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综合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了天津干部在线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并全员通过,强化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深入把握和准确理解;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最终通过率100%,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增强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与能力本领。
(四)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增强普法针对性。以劳动争议多发企业为重点,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和联系服务镇街园区活动,为基层宣讲劳动用工管理、工伤保险、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10余次,共走访企业100余户,进一步优化了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推行首次轻微违法包容免罚机制,对用人单位的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不断拓展“柔性”执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人力社保局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政策培训会、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持续开展系列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武清人力社保公众号持续推出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内容92篇,并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宣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相关内容,广泛营造法治宣传良好氛围。
(五)织密底层调解组织网,化解劳动纠纷。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源头参与和劳动争议的源头预防。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区内镇街园区分别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联合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法院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健全完善联合调解对接机制及调裁审机制,形成各方调解组织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推动矛盾纠纷前端解决;选拔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律师调解员队伍,入驻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开展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对全区各级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预防调解工作的指导,选取了27家大中型企业成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发挥熟悉企业内部运营规则和劳动者实际情况的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人社局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基础有待加强。虽然在全局范围内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了法治理论学习活动,但学习活动创新不足,内容较为单一,形式不够灵活,同时工学矛盾突出的情况依旧存在,现行学习方式与人社工作实际结合比较有限,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开展效果不明显。
(二)法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目前我局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普法工作,但因区内企业基数大、法治观念薄弱等问题,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还没有实现全覆盖,服务对象对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典型违法案件还不熟知,依法用工法治氛围还不够浓厚,案件单纯从数量上减少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到成效。
(三)劳资纠纷案件源头减量效果不明显。受经济形势发展影响,区内部分企业资金运转出现困难、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待遇,特别是部分重点建筑类项目先后出现了工程款拖欠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区内劳资纠纷案件数量,受限于劳动仲裁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无法及时调处劳资纠纷案件,导致区内劳动纠纷案件投诉和积案较多。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实际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对全局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研究部署,重大问题都过问,重点环节都协调,重要任务都督办,积极发挥第一责任人主体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统筹推进人社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系统化;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做到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实现依法决策;聘请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合同审查、法律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环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在为期7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中认真研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学习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章节;聚焦党规国法的学习重点,结合分管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区人力社保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性清单,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学习教育成效。将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及相关条例纳入常态化学习管理要求,实现人社专业知识、法律法规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和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加强学习纪律,最大化拓宽知识面、提高覆盖面,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学习、武清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学习更新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
(二)加大法治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打造宣传企业关爱职工和职工奉献企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劳资纠纷事件的正向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案审规则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办案公开、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严格推动制度落实,规范全流程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对现场检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环节按要求实行程序化运作、网络化运行;加强执法工作督查督办,运用科学方法和有效手段对各项重点执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化督查督办,提升执法效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