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清水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两个中心任务,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年度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读书班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内容12次,坚持学用结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聘请区级普法讲师以《员工职务犯罪预防之职务侵占》为题举办讲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出发点,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法律宣传。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和法律诵读活动,报送征文3篇、视频1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基础开展法治宣传,采用拉横幅、电子屏循环播放、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号召居民群众学习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二)深化水务依法治理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安排及时更新我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组织制定了我局抽查计划,并及时归集公示有关信息。每起处罚案件均依照市水务局下发的《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及天津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对当事人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处理解决问题,局领导班子带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100余次,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累计解决农田无水灌溉等问题120余起,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持证人员动态管理,本年度新增1人申领执法证;因岗位调整,6人注销执法证,目前总计持证人员169人,其中法制审核人员12名,占行政执法人员比例为7%。执法支队全员统一配备执法服装及标识,增强水务执法的严肃性和社会对水务执法的有效监督,促进水务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职化建设。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办理水事违法案件,在调查取证时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每件行政处罚都有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需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3.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天津市水务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要求,强化局党委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审理,主动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决策,认真执行《中共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武清区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同志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局党委会议程序严格规范,充分做好调研论证,决策时集体讨论、各抒己见、少数服从多数。与会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委会议前后,由党办将议题及会议记录上报至区纪委备案。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建立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与特长,聚焦我局工作实际,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
组织开展违法排水专项执法、河道阻水障碍物清理整治专项执法、城市排水设施“乱泼乱倒”专项执法、“河道防汛保安2023”、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等8项执法专项行动,累计开展执法巡查1000余次,立案84起,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起,磋商产生生态损害赔偿金额45000元。
(四)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落实
制定了《武清水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明确了决策事项清单、参与程序和结果运用等内容,并公开招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我局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本年度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处理各类涉法事务175次。制定了《武清区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任职条件与程序、权利与职责、作用与保障、监督与管理等有关规定,本年度公职律师累计参与处理各类事项13次。
(五)开展法治政府考核
为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效推进我局依法行政,认真查找并整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并印发了《武清区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对局属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开展月度和年度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同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工作效果。
(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
1.全面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党委中心组及各党支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涉水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重点学习。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载体,自觉加大宪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学习300余次。组织开展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共性学法清单》和《个性学法清单》学习,并进行公共法和专业法网上考试。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采用线上观看形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坚持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武清区政务网上进行公布;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报送以案释法案例6个、法治政府创建典型案例2个。围绕水务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基础,先后组织开展8次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局属各单位结合职能,通过发放明白纸、面对面讲解说理释法等方式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为法治水务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按照《武清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推动工作方案》,组织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自评,并形成《武清水务局“八五”普法中期考核自评报告》。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履职程序和规范化执法文本不充足,部分单位缺少履职工作关键环节,未制定符合自身职能的执法文本等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有效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地,修订完善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王立冬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武清区水务局2023年工作要点》,作为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共同部署推进,坚持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理论、依法履职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规定》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及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全面系统学习。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局长王立冬主动带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实践性特质》为题讲授专题法治课。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先后对《武清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武清水务局2023年水务执法年实施方案》、《武清区水务局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方案》等法治建设相关材料进行了研究审定。
四、2024年的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市、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结合“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安排,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水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
按照上级部署和局领导指示精神,适时完善《武清区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方案》,依据责任分工定期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强基础、补短板、抓落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二)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持续做好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不断强化公职人员法治思维。二是深化与其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水务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全排查、重整治、严执法等手段,突出立体防控,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的学习宣传,做好“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