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元为纲,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污,坚持法治建设和学法用法共同推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全局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域内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将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4轮次,各支部党员集中学习5轮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法治授课1次,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部门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坚决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武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强化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及配套制度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要求做好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共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6件,组织重大案件集体审议17次,审议案件17件,坚持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对案件质量进行把关。
(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污染源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结合各项专项执法行动、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等开展执法检查。2023年至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56人次,检查企业家1353家次,立案处理96家,责令改正87家,罚款384.65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移送涉嫌行政拘留案件2起,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和音像记录管理等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统一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申请回避、获得救济等权利。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示范建设技术指南》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备,严格按照规定着装并开展队列训练;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案卷规范化、执法系统应用、新技术新装备等培训,健全执法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装备现代化、科技化水平,提高执法人员利用非现场、高科技、大数据等辅助办案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四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3-2025年执法岗位培训规划》要求,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素养。积极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监督帮扶、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互派干部锻炼交流,学习其他地区、市级部门先进执法经验,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在市局执法大练兵培训的基础上,开展支队“行家里手”培训,从队伍训练、廉政教育、现场执法、案卷评查、实战比武等方面入手,培养业务“多面手”和“一专多能”型执法人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
(五)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和《武清区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实施方案》。为完善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制定《武清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调解制度。依据《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武清区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明确生态环境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分工,细化调解事项登记、申请受理、调解处理、归档等工作机制,以制度保障行政调解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对法治建设督察、普法中期检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要内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研究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确保出庭应诉率100%,推进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二是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全体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汇报,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纳入年度重点项目清单,每月督办,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依法履职。
三是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群众日常学法。组织制定《武清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学法工作计划》,将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必学内容,通过个性学法和共性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和自行学法相结合、日常学法和考试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法治培训、法治授课、集中考试等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部考试合格,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和精准普法,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编印法律汇编并主动向当事人宣讲发放,解答法律问题。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印制警示教育宣传海报、制作普法教育宣传片、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和教育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结合环境突出问题,以消除环境违法风险为旨,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编印生态环境法律汇编和警示教育海报,组织开展执法帮扶、释法讲解和送法活动。利用政务新媒体每季度面向重点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和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开展线上法律培训考试,全年超万人次参加培训考核。同时线上发布典型案例、绘制企业合规管理一图读懂等14篇,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消除环境违法隐患,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三是聚焦社会宣传,加大公众普法宣传。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科普日等,组织开展社会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通过摆放展板、发放手册、答题互动等形式向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期间,组织各镇街园区和机关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累计开展社会宣传60余次,悬挂条幅300余条、张贴海报1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利用广播、电子屏、新媒体等平台宣传300余次,提高公众守法意识,使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方法和成效有待提升,学习方法还有待丰富,需要进一步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工作成效。
二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法还需改进,与高质量高标准的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工作思路需进一步打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项任务部署,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是不断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转变工作思路,以制度固化成果,抓落实确保实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