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住建委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法治工作统一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对有关问题做出决策部署,并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具体抓,形成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法治思维。住建领域的法治建设是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住建委党委班子把提高政治站位作为抓好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以政治过硬带动法治建设过硬。一是党委班子带头学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当作学习内容,进行重点学习,提高认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遵守制度、捍卫制度。二是安排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并结合典型案件进行讲解,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意识,使干部职工熟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三是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重点学习《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开展研讨交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讲法、学法活动,相关科室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通过单位内部业务会议、学习会议等形式进行交流发言,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2022年,全面贯彻落实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示要求,充分利用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全力推动涉法涉诉问题的解决和涉住宅建筑、市政领域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有效处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行政执法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严格执法检查。对辖区住宅和市政建设领域各类行政检查1400余次,住房租赁补贴行政确认27起,其他行政行为2945起。其中对建筑管理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70份,提出整改意见1925条;下达暂停施工通知书18份。通过在全区进行建筑市场大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建筑企业行政处罚31起,罚款金额1017.65万元,对中介企业进行处罚1起,罚款2 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及建筑管理企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房屋建筑监督管理。
(1)严查拆改、破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针对投诉举报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查勘,通过协调物业调阅图纸、现场取证、协调原设计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协助确认等方法,对装修私自拆除墙体的行为进行核实,发现拆改房屋承重结构行为属实的,立即责令违法责任人限期对拆改部位进行恢复。2022年,共接到涉及拆改的投诉举报85余件,确认为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38件,其中37件已按要求恢复完毕,剩余1件在整改过程中,我委将继续跟进直至按要求恢复完毕。安全无小事,住房保障科针对房屋私拆乱改的违法行为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现场取证、恢复验收等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每一件投诉及举报都能够有回音、有结果。
(2)汛期既有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为确保各类既有房屋安全度汛,根据市住建委的工作安排,起草《关于做好汛期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属地政府、各有关单位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密切注意和掌握雨情变化,加强防汛应急值守,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上岗到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对历年排查出来的危险和严损房屋向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下发了《危险房屋通知书》和《严损房屋通知书》。在汛期,住房保障科多次对危陋房屋、危险房屋进行了巡查。同时对我区城镇范围内的危险房屋、阳台及外檐脱落、拆改结构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排查台账。
(3)危陋房屋排查工作
开展城镇危陋房屋及防汛避险地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非低洼片区危陋房屋55幢,共计957户,建筑面积64157.52平方米,共排查出低洼片区危陋房屋1幢,共计1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防汛避险地点28处。其中涉及的D级危险房屋人员均已腾空,属地政府已拉设围挡进行物理隔离。
(4)既有房屋结构冬季查勘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镇房屋结构安全冬季查勘工作。目前我区共有D级危险房屋11幢,建筑面积4688平方米,C级危险房屋8处,建筑面积16174.17平方米。所有的危险房屋数据都录入天津市既有房屋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都已向区政府做了关于危险房屋排查整治隐患的报告,并落实了危险房屋区属责任落实清单。同时向产权人发放了《危险房屋通知书》,不定期的对危险房屋进行排查、检查,督促产权人做好危险房屋的排险、修缮工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5)强化建筑安全监管,加强巡查检查,聘请第三方开展监测,消除重大风险。聘请天津树华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委提供安全技术服务,配合武清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区管所属建筑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技术服务人员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对所检查施工项目的"人、机、物、法、环"五个方面要素的安全管理行为及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现状抽查。同时,协助支队开展相关的防疫、扬尘等专项检查工作,并为各类专项检查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支持。
(四)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委加强组织推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售楼处等开展双随机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对产生处罚案件通过执法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率百分之百。
(五)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对现有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汇总形成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矛盾冲突的予以清理。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并以清单形式在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疑难案件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处罚依法依规。二是今年以来,因疫情、经济市场大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房地产领域延期交房、合同纠纷、商品房价格波动等问题多发,全区多个项目楼盘难以履约,造成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交房,影响个人落户、孩子上学等问题,直接带来较大的社会维稳压力,住建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涉房领域的法律诉讼明显增多。我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对相关问题与法律顾问进行政策咨询,从专业角度、适应条款等多方面提出我们的意见要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护业主的切实利益。
(七)积极履行复议答复工作法定职责,并由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工作。收到上级部门发送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书面答复,同时提交作出行政复议申请人所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八)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依据等基础信息及时进行上传、更新。全面清理执法人员队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所有从事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具备执法资格。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2022年,住建委在抓法治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法用法的意识还不足,依法行政能力弱。党委一班人在学法用法的意识上,还存在精力分配不合理、学用结合不紧密、实践运用不熟练的问题,尤其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处理工学矛盾还不到位,法律知识提高慢,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不高,行政执法力量弱。目前,住建委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编制40人,实有38人,其中编外人员12人,缺编数量大,难以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现在编人员,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在运用法律法规等方面差距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行政执法信心不足。
三是房屋拆改的业主投诉多,信息调阅难度大。近年来,全区新建住房多、交付使用多、装修装饰多,同步带来装修拆改多、住改商多,投诉量大。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日常执法巡查职责在属地镇街,处罚权在住建委。属地镇街调查核实后,把相关证据线索转交我委进行立案处罚。在立案处罚过程中,存在调阅查询业主信息难度大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中心只对司法机关放开查阅调取权限,我委无权调取信息,这样造成无法确定处罚主体的问题,案件难以处罚结案,群众意见反映大。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党委一班人带头学法用法,带头懂法普法,真正做到依法施政,依法行政。在前期赴区城管委执法支队学习的基础上,学习城管委执法支队建设模式,加快形成一套成熟可行的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快充实补充行政执法队伍。积极与区编办申请协调,尽快为住建委充实补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人员编制,招收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才,提高执法专业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诚信体系。积极与市住建委沟通对接,加快完善住建领域的诚信平台建设,从源头抓起,从招投标、质量监督备案、验收、销售、物业等各个环节抓起,形成闭环,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真正形成制约,形成震慑,促进我区住房和建设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