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元为纲,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污,坚持法治建设和学法用法共同推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推动全局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域内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领学作用,运用“第一议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2轮次,组织各支部开展党员集中学习10轮次,开展法治授课1轮次,充分发挥学习阵地作用,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部门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坚决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武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全年起草编制2项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履行法制审核程序。
(三)强化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及配套制度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要求做好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共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10件,组织重大案件集体审议8次,审议案件18件,坚持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对案件质量进行把关。
(四)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内部制度化建设,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实施细则》、《行政执法音像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精准普法工作制度》、《说理式执法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法自主培训计划》等制度文件,以制度规范指引执法方向,约束执法行为,有效规范执法程序。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和音像记录管理等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统一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申请回避、获得救济等权利。把制度先行、规范流程融入日常工作。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行说理性执法、柔性执法工作方式,对免予处罚企业进行普法和教育工作。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向企业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普法培训。通过编印《生态环境违法的代价--危险废物篇》《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宣传海报,将其张贴于重点企业特定位置特定岗位,让企业工作人员在岗位工作中现场了解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向企业管理人员发放《生态环境保护系列环境法律汇编》,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素养,主动防范违法风险,强化企业守法经营思维。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按照污染源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各项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等,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帮扶组转办问题、市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小组办公室转办问题、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等为线索,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区域、企业开展巡查检查,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
(五)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诉前调”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支持配合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全年接收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2件,全部按照意见书规定依法履职,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检察院。无行政复议撤销行政决定案、无行政诉讼败诉案、无强制执行裁定驳回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局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亲自主持召开工作协调会,推动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研究复议诉讼案件,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政治过硬、组织健全、专业突出的依法治污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12次班子会,对全局学法用法、法治制度建设、执法大练兵活动、迎接法治督察等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三是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全体班子成员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季度汇报,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法制宣传、学法用法、法制审核等工作纳入2022年度重点项目清单,每月督办,保证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到位。
三、夯实法治思维,以严格规范执法水平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以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为核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素养。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系统、天津干部学习系统等资源,保障学法制度落实。局领导干部坚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二是将学法用法融入日常工作。结合“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和生态环境局学习型机关建设,印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通知》,各科室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定期组织行业法规条例和政策解读学习,将宪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必学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以练促学以练为战。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结合生态环境局的工作特点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新活动方式,以“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载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练兵”活动,在活动中强化能力之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年度“执法大练兵”活动中位列前茅,被司法部授予“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称号。
四是强化依法履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334人次,检查企业1778家次,立案处理65家,责令改正49家,下达处罚决定书40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起,移送涉嫌行政拘留案件4起,共处罚款497.475万元,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其中办理的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案被生态环境部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自动监控领域)通报表扬,办理的某橡塑厂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危废台账案被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表扬。
四、强化法制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2022年重点围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世界地球日等节日,以线下+线上相结合,开展主题宣传、主题展览、知识问答、健步行等公众参与度高、宣传氛围浓厚实践活动10场次,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组织各镇街园区开展专题学习教育65场次,促进政府机关依法治理能力的提升;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我是小小生态环境局长”演讲比赛和生态文明小使者公益短视频征集活动,提升学生生态环境意识,打造绿色校园;推进开放,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环保设施,视察调研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2年《中国环境报》报道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信息4次,武清电视台报道普法宣传活动3次,局法治宣教科被授予区级““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计划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被动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任务多,主动组织推动的工作少,部分人员还存在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落实依法行政的概念不够清晰、任务不够明确、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情况。为此,生态环境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重强化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一切为了人民”的法治目标指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生态环境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合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促进生态环境行政管理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