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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6】

来源:  武清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2-03-23 16:26

按照区司法局下发《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求,武清区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果,分析不足和存在的原因,并对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多次研究部署法治工作。

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基础,列入统计局2021年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并亲自研究谋划,抓好各项工作推动落实。2021年局党组共4次会议研究统计法治建设有关议题。

二)坚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是中心组领头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带动全体人员持续深入学习《选编》今年局领导干部共4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选编》等统计重要文件二是积极推动全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对全体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重点强调“十一个坚持”科学内涵,并结合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对全体人员开展法治思想周测。是组织全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统计重要文件。召开全员依法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津南区、宝坻区、滨海新区、静海区、武清区统计违法问题的有关通报进行再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的重点内容。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两次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同志进党校为区处级领导干部做统计法专题培训,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

(三)发挥统计监督作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一是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了《天津市武清区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并推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建立相关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照《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按季度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我局汇总后将年度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以及市统计局进行汇报。三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21对我区30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4家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履行天津市统计系统“三项制度”,将《武清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在武清政务网公示,同时配备四台统计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

(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是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法治宣讲分组下到各镇街园区进行《意见》《办法》《规定》的宣讲,共完成35个镇街园区,140余人次的法治宣讲。邀请市统计局服务业处同志和局统计法宣讲人员对曹子里镇统计人员和所有“四上”企业负责人开展依法治统讲座。利用统计年报会时机,为全区镇街园区和企业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内容,并发放统计普法宣传彩页2000张。是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我局利用“统计开放日”和“宪法宣传月”的契机对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共制作宣传横幅2幅,宣传展板4块,发放宣传单和小礼品4000余份,并在微信视频号上发布宣传视频,营造了浓厚的统计宣传氛围。是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将诚信建设纳入统计年报会培训内容,并全区所有年报会企业发放宣传折页2500完成我区1474家“四上”企业统计信用承诺书签订工作并协助一家行政处罚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五)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及时更新本单位权责清单。按照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就网上公布的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报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共修改8项行政职权事项的法定依据。二是完成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我局于10月8日和天津玖臻律师事务所签订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通过吸收专业人员参与法律顾问工作,为我局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中心组带头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021共组织4次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选编》等统计重要文件。二是认真履职,依法治统。我局对执法检查方案的确定,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方案的制定,行政检查的立案决定等重要事项均在党组会上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认真落实《天津市武清区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我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均将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工作总结、述职述责报告。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不够。随着统计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全民统计法治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普法的深度和广度来说,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从普法教育的对象看,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比较多,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相对还是较少;二是从普法宣传效果来看,统计宣传形式的创新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与实际效果未能达到有效统一。二是基层统计基础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通过持续不断的抓基层、打基础,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镇街园区和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专职少、兼职多,培训难度大,统计指标含义理解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查找出的不足,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在普法宣传层面仍然沿用旧方法,创新精神不足,没有很好地利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统计普法工作。二是基层仍存在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的情况。部分镇街园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统计实际工作时多注重的是完成工作任务,思想上没有充分认识依法统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没有真正把依法统计作为基本准则。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学习。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重点工作内容,局中心组发挥学习表率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全体统计人员统计法律素质和依法统计意识。

(二)落实好统计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依法治统从严治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好天津市统计督查整改工作,围绕问题清单,认真查找法治建设短板,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自查,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机统一,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统计人员为重点,以社会公众为主体,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方式,提高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社会群众知晓率。

(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和《天津市统计领域免罚清单(试行)》加强统计执法后备力量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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