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区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之责,为全区“三农”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学法普法用法,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有效组织学法用法。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促进条例等23部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学习8次。同时跟踪跟进全委机关干部认真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全委43名干部职工全部完成网上学习,考试合格率100%。二是有效组织普法宣传。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和天津市乡村促进条例为专题,2次为全委机关干部举办法治讲座。围绕“八五”普法任务,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带动全委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8次,共计发放宣传材料9107余份,发放告知书3272余份,媒体宣传6次,悬挂条幅15条,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执法,2021年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708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8937余人次,共办理违法案件79起,其中移送公安部门6起,罚没金额1050230.41元。及时处理8890工单、投诉、转办327件。
2、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认真落实贯彻中央、天津市等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完成武清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和相关制度机制建立,有效解决了多头、重复执法问题。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公示行政执法信息504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规定时限上传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全部一般程序案件按规定进行法制审核,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规。三是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对重点案件坚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2021年4月,针对河西务镇东白庙村发生涉嫌生猪私屠乱宰重大案情,积极协调公安武清分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现场查获给生猪打药、灌水等作案工具10余套,查扣产品2.1万余斤,后经权威机构检测,在查扣的工具中检测出肾上腺素、氯丙嗪等违禁药成分。从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案发,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8名涉案人员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准逮捕。2021年9月,宝坻区发现大量不合格小麦种,经调查种子进货渠道都是来自武清区的天津市占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协调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宝坻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公安部门,与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对案件进行侦办。案件共涉及4个小麦种子418.86吨,涉案金额近155万元,案件已移送公安依法查处。两个重大案件的查处,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不够完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律培训等工作中,没能充分利用法律顾问资源。
2、部分农业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工作距离实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高效执法”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3、落实普法责任制仍需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素材较少,法治宣传的形式、手段、内容缺乏创新,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导致农村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宫汝州同志任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2、明确目标任务。深入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标对表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全委年度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职责要求。
3、积极推动落实。加强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指导监督,4次听取班子成员和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4、严格考核评定。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法报告,并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压紧压实责任,以考核和述评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2、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遵循科学、民主和依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在行政决策、文件审核、复议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3、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的配套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突出学习重点,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深入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功能作用。
4、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宣传效果。通过“宪法精神进农村”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形成普法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