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市、区全面依法治国、治市、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带头学。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法治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法的重点内容,并认真组织了法治专题学习。今年中心组共计学法8次,主要包括《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等内容。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学督学,班子成员关起门来认真学习,收到良好效果。
2.扎实推动全员学。组织了专项部署会议,明确了法治学习任务,落实了责任分工,并下发了法治专题学习资料。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撰写了学习体会。学习活动连续开展了7周,700余人参与。为巩固学习效果,每周定期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考试,以考试促精学,年内共组织考试7次,200余人次参与。同时还采取拉横幅、电子屏循环播放等形式在局机关及各基层单位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浓厚地学习氛围。
2.强化工作部署落实。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及天津市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考试,参与率100%,通过率100%,切实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以中央法治督察、水利部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治区考核为契机,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42项督查要点》查漏补缺,制定了《武清水务局落实区政府迎接中央法治督察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会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局上下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体现在学史力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动水务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建立《收集群众诉求清单》12项、《为群众办实事清单》12项,依法依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水务政务服务。严格落实区“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在线上、线下共受理办结水务政务服务事项225件,其中:办理用水计划指标核定143件,办理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9件,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14件,办理非居民用户用水报装28件,办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22件,办理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案9件,均在办理时限内完成,无一件拖延。
2.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要求。为规范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流程和工作机制,保证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时进行调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今年,我局就网上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取消2项行政职权、变更2项行政职权名称、修改14项行政职权的法定依据、修改34项行政职权法定依据的条款序号、时间或文号的建议,同时对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我局现有权责178项。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持续加强法治体制机制建设。对2021年以前的各项执法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了《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武清区水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武清区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武清区水务局水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等五项制度,补充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审核、纠错、撤销和更新制度》、《武清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武清区水务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武清区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武清区水务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试行)》等七项制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立了局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事件均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未发生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快,深入开展反恐实战演练,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2.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审查清理相关要求。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程序要求和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对《武清区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进行了自我审查,为水务系统打造规范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法治化水平,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并按要求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后评估工作,对《武清区城区排水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清理。
3.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政务信息均通过武清区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顺利完成了新旧版武清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的使用更替衔接,及时修改《武清区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中涉及网址变化的内容。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将水务局的基本信息、主要职责、领导分工等栏目进行更新调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相关政府信息分类进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2条,主要集中在水务工程招标公告、预决算报告、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等方面,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人不认可答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1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天津市水务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要求,强化局党委对内设机构、基层单位行政权力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局党委对各科室、各党支部进行全面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水务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审理,主动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年内行政诉讼事项1项,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2.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决策,认真执行《中共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武清区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同志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局党委会议程序严格规范,需上会研究的事项上报至局党委办公室,便于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做好调研论证,决策时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与会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决策事项直接涉及或影响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党委会议前后,由党办将议题及会议记录上报至区纪委备案。
3.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经公开招投标确定2021至2022年度(为期一年)由北京一格(天津)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决策、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各类纠纷、诉讼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年内共计处理民事诉讼15件,行政诉讼1件,合同审查29件,法律咨询30次,提供法律意见5次,信访调解3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同时,聘任了局内部法律顾问,承担公职律师职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施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要求及时在武清区政务网、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执法相关信息,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决定、自由裁量基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工作总结等内容,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为执法人员共计配备了6台执法记录仪、4台录像机、4台照相机、2支录音笔、2台无人机,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定了审核项目、审核条件、审核依据、审核重点等内容,同时按规定配足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64人,法制审核人员6名,占比9.3%,年内共计对2个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2.严格规范水务执法。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柔性”执法,推广说理式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有效遏制了运动式执法和“一刀切”执法问题的产生。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数量和频次,切实做到“无事不扰”,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组织开展了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了非法取用水等水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了我区水资源管理责任,切实维护水资源管理秩序。联合区检察院、市水务局北三河管理中心开展了“北运河联合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实地检查和无人机飞检相结合的方式对下朱庄、黄庄、杨村、徐官屯、南蔡村等沿线10个镇街进行了检查,经检查组联合督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2021年年度抽查计划》,健全完善了《武清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武清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库》、《武清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拟检查企业(或主体)名录库》,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和检查事项等信息,并严格监督计划落实,确保不新增计划外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归集,2021年执法人员履职率100%,职权履职率78%。积极落实执法任务,年内我局完成日常巡查1909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948余人次;进行黑臭水体巡查、水环境暗查暗访、清四乱专项巡查、水土保持检查、水利工程检查等专项检查650余人次,共立案19起,收缴罚款154000元,案件查处量较2020年同期提升137%;同时处理各类群众举报及环保转办件55起,其中8890转办件44起,其他网络举报件5起,电话举报6起,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做到件件有查处,宗宗有回复,举报人无不满意反馈。
3.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水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理顺执法支队、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关于推动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并专题进行了宣讲。着力“转作风、强管理、提素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和执法资格证考试活动,今年新增2人通过考试取得了执法证。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先后两次聘请北京一格(天津)律师事务所段慧民律师分别以《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及证据的收集》和《民法典下的合同签订及审查法律风险防范》为题进行了专门授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执法监督检查方案》,将检查监督对象由执法支队扩展至各业务科室及水务设施管理单位等执法有关单位,查找不足,挖掘亮点,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
4.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以普法促强执法,以执法促普法,在做好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法律六进”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着力优化普法效能,把深入基层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接受咨询,将群众最需要的法律政策等宣传服务直接送到群众手中、群众身边,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一系列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及法律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把依法治水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亲自组织落实“五个一”:组织中心组对《关于贯彻〈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进行了学习;组织会议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规定“五个一”责任分工》;组织会议研究制定了《区水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职责规定〉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了1次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开展了1次自查活动并形成了《武清区水务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自查报告》。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委员会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局依法治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审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组织印发了《武清区水务局关于推动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二是强化学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强化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权责落实工作;五是强化高质量检查,将日常管理、行政管理检查上升到执法检查层次;六是强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中央法治督察、水利部执法监督检查及依法治区考核准备工作;亲自研究协调《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水利部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具体工作作了专门指示和要求,严格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按照区有关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按要求结合年度述职述廉开展了“述法”工作,严格执行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局未发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执法案件偏少。立案案件数量虽然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但是与区生态环境、区交通等部门相比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对行政执法认识不足,偏重于行政管理,没有认识到行政执法对行政管理的重要作用。
2.执法人员着装不统一。执法人员没有统一的制服,依旧身着便装执法,不能有效震慑违法当事人,易引发误会和暴力抗法问题。
3.普法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部分科室和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科室和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宣传发动群众弥补管理不足的重大作用;二是普法宣传偏于形式,没有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四、2022年的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市、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结合《武清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安排,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水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我局依法治区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深入落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深化与其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以“去存量、零增量”为目标,通过全排查、重整治、严执法等手段,突出立体防控,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建立武清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扩大检查范围,实现“应查尽查”,推动水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建设。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务政务服务,依法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提高企业群众便利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的学习宣传,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五)加强法律专业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招聘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和水务执法支队中,提升法治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和干部培训,不断强化公职人员法治思维。
(六)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与宣传,切实增强公开意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把关,履行好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
(七)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工作重心放在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源头化解上,完善上访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内保、维稳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