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崔黄口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任务要求,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政治定位。围绕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各行政村(社区)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成立了由崔黄口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政法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工作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崔黄口镇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系统学习了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各级人大建议,按时答复率 100%,并积极采纳,2021年依据人大建议列入7项重点民生工程。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认真做好涉及本镇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审计力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监督实效。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修改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政府公报等工作制度和程序。五是多渠道多媒介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深化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不断完善公开程序、标准、要求。
(五)健全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武清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意见》、《武清区人民政府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我镇聘请了1名法律专家和1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后,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协调重点问题时充分发挥“一把手”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的关键作用。2021年度共计召开党委会议24次,研究讨论本镇“三重一大”相关事项。
(六)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规范权责清单,实现责任部门明确、清单内容落实到位,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二是强化行政许可质量,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公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工作意见簿,不断强化提升服务水平。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梳理备案全镇14名执法人员,确保持证执法。发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归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555条。加强疫情期间执法工作,明确公安、安监、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部门防控职责,累计出动执法工作人员共计2600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430次,开展防控宣传1100余次。
(八)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提升化解矛盾法治化水平。一是学习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落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入村工作机制,对全镇49个村街、2个社区基层干部法治工作进行指导,认真开展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化解等工作。处理舆情线索5条,删除敏感违规及不实信息5076条。二是发挥“乡贤”调解作用,吸纳“乡贤”骨干6人,“七五”普法期间,乡贤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参与率同比提高150%,坚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尖锐矛盾依法化解”的原则。三是坚持班子成员轮班接待制度,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值班日期,合理有序安排信访人接待日期,提高信访回复效率,对防止闹访、缠访问题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接待信访350人次,涉及矛盾纠纷200余件,化解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积案25件,化解率100%,实现信访积案清零。
(九)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
1.镇主要领导带队,开展“12.4宪法宣传日“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送法进机关、进村居、进社区等形式,提升普法覆盖面,让法治宣传遍地生花。
2.2021年6月,我镇邀请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姜丽莎科长和交警队王志申警官对崔黄口镇初级中学开展了“忆党史、学党章、遵法治,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重要基础。
3.积极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加强对东赵庄、王杜庄的法治教育阵地、志愿者团队建设工作,带动法治乡村发展。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为全面依法治镇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十)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法治阵地建设,以我镇东赵庄民主法治示范村为例,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在东赵庄村设置法治文化墙、宣传海报、展架、LED显示屏、法律阅读专角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邀请公安干警、法律顾问、镇直相关科室负责人举办普法宣传讲座,将传统农村与法治元素、文化元素相融合,针对农村村民比较关心的纠纷、土地产权等法律知识和维权渠道进行讲解,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村“两委”、大学生志愿者、入党积极分子等志愿者队伍入户、沿街发放法治宣传材料,不断增强村民依法办事思想观念。二是依法推进基层民主。东赵庄村严格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民主选举,严格履行村民代表会议程序进行民主决策,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进行民主管理,严格按照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进行民主监督,不断深化法治建设。三是充分利用东赵庄村内“乡贤”、老干部、老党员的群众基础和法律顾问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该村2000年至今未发生上访事件,2018年至今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先后被评为“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治安集体”、“平安示范村”等多项市、区级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虽然我镇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武清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科室、机关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目前仍有部分科室、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自律性不强,仍然将工作方式停留在重实效、轻程序的思维,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惯性,机关学法不够深入、透彻,学法机制有待加强。二是机关科室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法制队伍力量薄弱。法律人才储备不足,因人员编制、工作量大等问题,法律专业人才流动性较大,长时间未接触专业知识,导致业务上容易出现滞后和短板。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发挥“头雁作用”,在干部学法用法上下足功夫。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讲法、以案释法,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讲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二)坚持依法决策,在法治政府建设上重点着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一把手”坚持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集体决策。
(三)聚焦“第一责任”,在促进依法行政上精准发力。深入推进法治崔黄口建设,聘请法律顾问,加强法制审核,重要合同签订、重大文件出台前均需要审查后才可以实施,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风气。
(四)带头宣传法治,在提升法治意识上力求实效。把法治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一把手”带头深入村街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调研走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上宣传法治思想、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理念100余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崔黄口镇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崔黄口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作为重点工作推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我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二)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突出学习重点,持续深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强化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邀请专业律师和纪检专员通过法律法规学习、涉法涉诉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预防失职渎职情况的发生,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现象起到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统筹使用机关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工作人员。充实法制队伍建设,健全法制队伍专业培训机制;全面落实《武清区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拓宽法制工作人员晋升渠道,让从事法制工作的机关干部能够安心本职工作。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进诉访分离和逐级走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健全完善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发挥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和网格员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初发阶段。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确保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
(五)研究部署好“八五”普法计划。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借鉴“东赵庄法治示范村”法治阵地建设经验进行推广,力争到2022年,每个村街(社区)至少拥有一个法治阵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优化全镇村(居)社区“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队伍,引培养高素质、年轻化的村居普法骨干。
(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求政府各部门自觉接受人大和纪委监督,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政民零距离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干部纠错问责,凡人大督办事件、案件需按时办结后,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做出书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