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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大王古庄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52】

来源: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 发布时间: 2022-03-23 16:52

大王古庄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央依法治国工作要点为指导,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为大王古庄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全面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决定了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大王古庄镇党委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镇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我镇坚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工程招投标、防风险保稳定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大王古庄镇党委班子议事规则》执行,依法依程序集体决策,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同时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开支、审批的有关规定,促进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我镇与云樯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协议,聘任该所一名律师为镇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各项涉法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法律服务。设立镇法律服务中心,各村成立法律服务站,律师每周五到镇法律服务中心坐班,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开展涉法服务,同时不定期开展入村服务,在村委会接待来咨询的群众,近距离服务村民,对民间矛盾纠纷调处、涉访涉诉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提高群众法治观念。我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全方位、多形式的普法宣传,依托“七五”普法,将各种法律宣传活动贯穿工作始终。围绕基层群众需要,为各村发放法律宣传读本,充实农村书屋。在公共场所、服务窗口单位张贴普法宣传挂图,摆放宣传折页,电子显示屏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在魅力王古公众号宣传《民法典》和“我与宪法”优秀作品系列展播。定期组织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随处可以受到法制宣传教育。二是积极学法普法。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我镇相继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将网格化与普法工作相结合,落实普法责任网格化,既当网格员又当普法宣传员。重点抓好公务员的学法工作,认真组织其参加学法考试,在考试中鼓励、督促我镇工作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做到以考促学。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人大、司法、社会、舆论等监督的职能作用。镇人大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把依法治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促进严格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违反行政执法规定的执法干部,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扎实推进基层的依法治理。

(三)坚持底线思维,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在政务网公开我镇职能部门权责清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组织专人对本部门负责起草、实施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16名行政执法人员、11名执法辅助人员和2名法制审核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法证动态管理。我镇坚持文明执法理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执法案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多部门协同合作、联合执法,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纠正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相应的处罚。三是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我镇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持续开展便民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间,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镇矛调中心、镇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镇村配备专职调解员,完成各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选任和培训工作,完善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妥善化解群众矛盾。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落实信访责任,重点案件专人负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等手段,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的不足一是缺乏从事法治建设专项人员;二是缺乏法律知识专业型人才,工作没有创新,且在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知识匮乏。

主要原因:一是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由综治信访办牵头负责,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对如何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考的不多;二是缺少专业型人才,工作能力和水平不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社会稳定

大王古庄镇党委严格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村(社区)“一肩挑”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领其责。领导小组牵头梳理防风险保稳定问题,积极协调推进处理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为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通过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大王古庄镇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为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在工作中带头学法、克己守法、善于用法,切实成为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加强学习,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能力水平

镇党委将法治建设重点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自学,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学习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全镇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打造高效政务环境,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间、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制度。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自主经营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涉企政策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武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中的作用。

(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提高质量和效率

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集体讨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

(五)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各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和音像记录管理等配套制度。执行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案卷标准。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统一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申请回避、获得救济等权利。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以案释法。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防范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及时制止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三调联动”,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诉前调”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源治理。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运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在政务网公开我镇职能部门权责清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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