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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武清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9-07 09:46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武清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武清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任务要求,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加快法治武清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扎实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收集整理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涉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营商环境、民法典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村(社区)等方面的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法治创建案例,择优报送,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制定“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在全区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七五”普法分片检查,现场听汇报、查档案、提建议,制作“七五”普法宣传片,举办“七五”普法成果展,全面展现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活动主题,抓好重点普法对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商铺、进工地、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网络等法律十进活动为契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台、发放普法资料、悬挂主题横幅、摆放法治展板、解答法律疑惑、举办法治讲座、组织观看直播、线上学法用法等多样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3次。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共有118个单位4971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联合组织部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共完成99名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联合区委党校举办武清区执法普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29个镇街、区主要执法单位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共计50人参加培训。联合区委宣传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心组学法工作,联合区人民法院积极筹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力度,在全区开展全国、天津市民主法治村自查复核、审核推荐工作,实地走访抽查了1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向天津市推荐了6个“天津市民主法治村”、1个“天津市民主法治社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推广创建经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以加强组织建设为立足点,夯实调解工作基础,全区29个镇(街道)建立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06个村(社区)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配备不少于3名的人民调解员,实现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积极引导镇街相关部门、村居两委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合力,2020年全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000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763件,调解成功率100%,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初始状态。加强行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4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专业事项矛盾纠纷,包括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妇女权益等领域的行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派驻式“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33个,每个行专调委会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乡贤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挖掘社会资源,选拔职业律师、退休法官和乡村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调处能力的“乡贤”骨干110余人,在全市率先组建“武清区乡贤人民调解协会”。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群团组织衔接配合,成立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与区人民检察院对接,推动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教育局、区房管局等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深化劳动争议、校园、物业等矛盾纠纷相对集中、多发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区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调解成功劳动争议纠纷517件,调解人次850余人次,涉及金额1250余万元,提供法律咨询626件(次);积极会同妇联、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培育、发展相关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范围,成立了全市首家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机融合。

三、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深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统筹优化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和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进驻,平台便民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落实“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定期接待群众,面对面解答咨询。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终端机应用效果,大力推广“12348”热线服务水平,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天津法网、掌上“12348”、智能终端机和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等获取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使法律服务效力大幅提升。

四、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全面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审判案件中的辩护作用,提高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2020年共受理法院通知辩护案件121件。壮大法律援助律师队伍,通过自愿报名、律所审核、中心确定等程序,组建由百名律师组成的武清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将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执行低收入家庭标准。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援助重点对象,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土地承包、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不断规范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信息准确、过程完整,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数据统计分析研判能力全面提升。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2020年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39件,办理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案件113件,解答涉及劳动争议的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1件,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4件。今年以来,武清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4件,其中民事案件238件,行政案件2件,刑事案件304件,指派值班律师到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认罪认罚工作47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59件,为821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五、统筹规划审核监督职能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推进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的工作原则、协调范围和工作程序;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区内58家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贯彻天津市疫情防控文件精神,组织各责任执法单位制定执法方案,并明确公安、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部门的防控职责,累计开展执法检查358653次,出动执法人员76800余人次,说服教育9526人,制作处罚决定30件,执法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49338人次,开展防控宣传41481次,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执法保障。持续推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配合做好市人大和区人大的执法检查,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改1次;建立《条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定期汇总上报执法工作情况,全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533392次,出动执法人142946人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8881次,实施简易程序处罚19次,一般程序处罚37件,警告违法行为实施者15人次,罚款115.3772万元;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专项监督1次,规范全区祭扫行为。依法开展执法监督,发挥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功能,组织全区59个行政执法单位梳理上传执法职权14831项,备案执法人员1935名,累计录入执法信息25597条,其中行政执法检查信息24108条,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信息271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1217条;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2020年度武清区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96人通过考试。

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履职能力

积极落实市局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局要求,制定了《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复议接待工作规范(试行)》、《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办法》、《天津市武清区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会审规定(试行)》、《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复议案件专家咨询规定(试行)》等工作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自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全面及时网上公开以来,行政复议群众知晓率、信任度、参与度大幅提升,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9件,主要集中于城乡规划、市场监管、土地管理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类型以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为主,四类案件约占案件总量的92.1%。全年共办理被行政复议案件72件,共审结案件58件,其中,终止审理案件54件,确认违法案件3件,维持案件1件。全年共办理新收行政应诉案件36件,共办结32件,一审审结14件,二审审结17件。在本期办结的案件中,胜诉30件,包括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或上诉的28件,裁定撤回起诉的2件,败诉案件2件(一为韩志友诉区政府未履行村务公开监督职责案,判决结果为责令区政府履职;二为张铁永诉区政府土地权属争议裁决申请处理纠纷案,判决结果为确认程序违法)。

七、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2020年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武清区人民政府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区政府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规范,并于今年对到期的四家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续签,同时建立首席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武清区法律顾问服务人员履职台账》,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复议应诉中的重要作用。设立公职律师并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我局复议应诉科魏静、张执印两名公职律师受聘于区政府,作为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在应对区政府复议、应诉工作中积极履职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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