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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农业农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3-26 10:13

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农业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为我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了良好法制环境。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成立区农业农村委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农委主任宫汝州任领导小组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并结合职责实际负责相关工作推进,确保机构管事、人员干事、责任压实,建立学习机制,建立健全全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主持召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研究农业农村法治重大问题,推进监管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全面贯彻中央、天津市等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组建武清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解决多头、重复、任性执法问题。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落实部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推送“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的培训及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没有意见规范性文件因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成立“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全面指导“七五”普法工作规划,“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确保规划计划的落实。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行业监管紧密结合,一手强化源头治理,一手惩黑恶势力,极力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裁判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在2020年区村(社区)换届联审工作中配合各街道、镇做好审查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高度重视,多种能力提高学法能力。委党委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领会其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坚持集体学习法律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二是严格履职,规范依法办事。委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以法治是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使全体机关党员干部法制观念显著提升。三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评定。委党委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情况的监督。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带头学法模范践行做表率。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带头严守党的纪律,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委做表率。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上下不一

一是改革进度偏慢,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县级改革要在2019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目前改革仍有差距。二是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尚待完善,农业部门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上下机制未理顺,过渡期存在监管和对非法行为处置难以全覆盖。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学习能力有待提升,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多,机构改革变动大,职能覆盖广泛,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开展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在法律认知、判断、分析、综合衡量到作出符合法治的决策上还有欠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从严要求在锻造执法队伍上发力,落实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打造成执法铁军、党建先锋、文明单位,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2、提高认识,在夯实法制工作制度上着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抓实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水平,不断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新局面。

3、精准施策,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上聚力,推进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仲裁、司法保障和司法救助,逐步推进实现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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