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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水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武清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2-18 09:32


根据《武清区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法”治局,以深入推动依法行政为重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着力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打造法治武清、信用武清,加快建设京津明珠、幸福武清做出应有贡献。现将我局2020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落实到位

1、成立领导小组。为有效推进我局法制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化情况,4月27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武清区水务局法治武清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委书记、局长杨来增同志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局河湖保护科,按照区法治武清建设要求,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2、定期开展法治专项研究。为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局党委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今年先后两次上会研究了《武清区水务局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调整结果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已上报区委编办;下半年依次审议通过了《武清区水务局全面依法治区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武清区水务局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和《武清区水务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并已下发至全局各科室及单位。

 3、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杨来增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局党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各项关乎民生的重点任务落实,带头强化决策的科学和民主,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和督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和考核。7月3日和12月15日,局长、党委书记杨来增同志就中央有关精神及党章党规部分内容对中层以上干部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教育,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

    (二)加强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合理合法合规运行。

1、全面开展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严格按照《天津市水务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要求,强化局党委对内设机构、基层单位行政权力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局党委对各科室、各党支部进行全面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水务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审理,主动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年内无行政复议案件。

    2、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局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武清区水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会议程序严格规范,需上会研究的事项提前3个工作日上报至局党委办公室,便于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做好调研论证,决策时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与会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决策事项直接涉及或影响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党委会议前后,由党办将议题及会议记录上报至区纪委备案。

    3、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由津孚律师事务所担任,主要负责参与我局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我局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我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我局法律顾问代理出庭应诉3次,调解信访纠纷3起、出具合同审查意见1次,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出具律师意见函1件,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效能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对水务局的基本信息、主要职责、领导分工等栏目及时进行更新调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相关政府信息分类进行公开,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2条,主要集中在水务工程招标公告、预决算报告、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等方面,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答复率为100%,已按规定全部公开。

    5、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为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2020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试行)》和《武清区水务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制度规定了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或向专家征求意见;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超越起草科室及基层单位法定职权范围、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不由规范性文件设定事项的、相关方面对送审稿内容有较大争议且依据较为充分、与本部门原有规范性文件不衔接、不协调或存在严重冲突又未提出处理意见或违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不得通过审核向上提交进入下一流程。定期开展政策措施清理,经自我审查,年内未发现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问题。

(三)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7月3日,党委班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党委会议带头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求是》2020第12期关于民法典的文章及民法典宣传片第十版进行了学习研讨,提高了认识,凝聚了共识,为全局民法典的普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后,通过多媒体视频、专家现场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民法典学习培训活动,有效推动了民法典的深入人心和落地生根。10月13日至14日组织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共计50余人参加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制作的3场民法典公开视频课学习,并全部撰写个人学习体会。12月2日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学习专项培训活动邀请天津市云樯律师事务所徐彬律师对民法典基本原理、行政法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委班子带头学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今年共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30次,其中12次专题学法。学习内容有《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和水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3、全面开展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要求,积极参加天津市国家公务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和天津市在线学习网课的培训,全局人员学习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11月25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2020年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中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建新讲授“结合民法典讲三项制度”;市水务局法律顾问结合败诉案件以案释法;市水政总队王志强同志对重点违法案件进行讲解剖析,有效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12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话说宪法”—天津市武清区国家宪法日宪法访谈现场直播活动,进一步在水务系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落实政府部门主体责任,年内积极与审批局就涉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对接,利用审管联动平台加强洪水影响评价、取水、城市排水、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了“两库一清单”,即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检查事项,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明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

2、及时完善权责清单。将水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并依据法律法规的修改、机构改革等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先后两次对武清区政务网公布的区水务局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

3、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及“倾注感情办、尽心竭力办、痛痛快快办”的理念,共办理水务公共服务事项104件,其中:办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生产措施备案26件,办理施工临时用水指标核定22件,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22件,办理用户用水报装34件。按照区“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的2.0版事项清单通知,我局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有7个,为使用户快捷办好业务事项,我们本着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程序、快捷服务群众的基本原则,对7个事项所涉及的类型、法规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办结结果等办事程序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明确了各项业务事项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发放明白纸)。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我们采取了承诺审批、以函代证、容缺后补方式办理,从而加快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速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在用户“获得用水”方面,我局对用水报装程序进行了调整:对于用水指标申请的用户,审核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内调整为7个工作日内;对于办理用水报装的用户,前置材料由9个减少到3个,踏勘制订方案时间由5天调整为3天。切实提高了“获得用水”效率和服务水平,也提高了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严格落实执法制度,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

1、全面施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对政府信息、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执法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服务指南等信息进行事前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从事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人员要佩戴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我局立案和行政处罚信息已及时在武清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予以公示。

2、全面施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武清区水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武清区水务局执法记录设备、信息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为执法人员共计配备了6台执法记录仪、4台录像机、4台照相机、2支录音笔、2台无人机,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

3、全面施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武清区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不断充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局由河湖保护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人员为6人,占执法人员总数的比例为5.5%。

4、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了《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市水务局和市司法局要求,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专项培训和执法资格证考试活动,人均培训时间40余小时,目前我局共有持执法证人员109人,其中今年新增6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违规讲人情不干预办案,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有罚款的水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款直接进入区财政专项账户,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对执法的影响,堵住了人员管理上的漏洞。

5、积极开展执法巡察检查。一是认真落实日常巡察责任。年内日常巡查300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检查企业21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起,涉及违法排污2起,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7起;配合北三河处制止5起设置阻水渔具行为;进行黑臭水体巡查、水环境暗查暗访、清四乱专项巡查等专项检查258人次,有效的减少了水体污染的发生,促进水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刚性执法措施。2020年度共立案9起,涉及私装计量设施1起,擅自施工临时排水3起,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1起,不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2起,设置阻水渔具2起;共处罚款62400元,违法当事人已全部缴纳,并上缴财政。三是及时处理群众举报问题。年内共计处理各类渠道群众举报及环保转办件27起,其中8890转办件36起,中央环保督察7起,举报信1封,涉及水体污染、水生物死亡、非法捕捞、非法引水及防汛通道不畅通等问题,没有不满意回复;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做到件件有查处,宗宗有回复。

6、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按照《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法律适用正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调整,并监督执行情况,确保行政裁量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正确掌握本单位执法权限,未发生因执法权限不清而导致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况。12月19日组织对水务综合执法大队今年以来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的合法性及案卷的规范性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

(六)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认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宣传日等各类节点,开展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络信息公开、项目收费、服务站点等途径,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扩大普法范围;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根据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状况,本着“最大限度减少大型活动和人员流动聚集的”原则,充分利用区广播电视台传播覆盖面的优势,3月24-25日连续两天在区电视台“民生视点”栏目后播出武清区快板书演员编排的以“宣传节约水资源为内容的”表演小视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20年的5月10日至16日是第29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节约用水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推广活动,志愿者先后来到佛罗伦萨小镇和颐安东社区,通过发放水知识水法宣传页、讲解用水节水政策、开展节水井盖绘画、网上有奖知识竞答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和提升全社会惜水、护水、爱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武清区水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和《武清区水务局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要求,局党委统一领导,各科室及单位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全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动形成了全局法治建设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年内共上报以案释法案例8例;各单位结合具体工作有针对性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普法宣传,向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送法上门和普法宣传入户服务,以管理、执法促宣传,加强了对水资源管理、节水形势、执法典型案例和相关政策的解读,规范了企业取用水、排水程序,营造了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普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虽然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但是仍然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宣传教育体系,各科室或单位在日常宣传教育过程中存在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现象,缺乏有效的联席沟通、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机制,阻滞了全局普法工作的整体推进与提高。

2、水务管理与执法衔接不畅。各单位或科室对自身在行政执法当中所处的位置不清楚,对本单位权责了解不全面、或不知道与其他各科室单位的协同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的落实。

3、普法宣传实效性针对性不强。目前,普法方式主要采取悬挂横幅、发传单、摆摊设点等方式,受众人员有限,且发放的法律资料枯燥无味,不能吸引群众兴趣,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主题宣传地点多集中在城区繁华地段,没有深入村镇基层,致使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较差,部分村镇河段违反涉水法规的现象较为多发。

4、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条款学习不够,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能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判断、解决,往往盲目办事,凭自我感觉进行处理,以致出现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事情发生。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体系。逐步建立局宣传教育协调沟通机制,统筹推进全局普法工作,促使各科室及单位互鉴互学、互帮互助,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党委的目标管理,将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岗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力争把全局的普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2、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在水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理顺水务执法体制,根据各业务科室的事权和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负责各领域的行政检查,遇有水事违法行为首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需处罚的需将问题线索反馈至水务综合执法大队,走正式执法程序。将“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3、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范围。一是丰富普法方式,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因人、因地而异,做到有的放矢,积极采取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法律名人名言、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普法。二是坚持城乡兼顾,实现宣传普及化。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要紧扣“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总体思路,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农村现状,因地制宜做好宣传,通过拉横幅、发明白纸、车载小喇叭巡逻、入户上门讲解等形式在河湖周边违法现象较多的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4、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的学法活动,组织大家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大家的法治素养。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研讨交流。积极邀请市局专家、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人员来我局上课,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有效保障。

总之,过去一年,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以法治水,为武清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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