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绅,字子缙,顺天府通州武清县(今天津市武清区)人。因世居武清运河东之蔡家庄,别号东河。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乡试中举,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进士。历任大谷、阳曲知县、山西道监察御史、陕西按察司佥事、裕州知州、山东按察司副使等职。
乾隆《武清县志》书影
据《明中宪大夫山东按察司副使东河赵公墓志铭》记载,赵绅少年颖敏,读书过目不忘,为文立就。未及第时,名声就已经鹊起。中进士后,他立志以功名事业见闻于天下。
《嘉靖二十年进士登科录》书影
初任大谷知县,他惩奸恶革旧弊,均徭役募流民,历时八个月,境内大治。丁艰后补缺阳曲知县。中国古代有官谚: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阳曲为太原府附郭,县官难当。但他事不避难,励精任事,使民安居乐业,有民谣称颂他“替天行道”。三年后,升任山西道监察御史。他风裁凝重,抗疏敢言,成为地方御史中的佼佼者。当政者将之比做北宋著名的“铁面御史”赵抃。
嘉靖三十年(1551年),辽东佥都御史报缺,吏部拟让赵绅补缺。但不合当政者意,改任无为州通判。两年后,升任裕州知州,在两地皆有惠政。不到三个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居靖边营,分巡延绥西路粮储盐法。他“发不遑节,垢不问沐”,很快就捋清头绪,使得“军民之务,肃然具举”。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赵绅升任陕西布政司参议,驻节上郡,督修延绥中、东、西三路城堡墩台,星罗山峙,障蔽之功,至今赖之。当时,前往考核的朝廷官员给予很高评价,称其为“军民之父母”“边鄙之长城”,向皇帝上奏推荐提拨。
明中宪大夫山东按察司副使东河赵公墓志铭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春,赵绅升任山东按察司副使。科道官以他明察审慎为由,奏请暂留查盘固原、甘肃、宁夏等处边储事宜。他精白一心,不因已经升职而懈怠误事,将虚报冒领官粮、侵克军资者治罪。这年冬末任务完成,赵绅才到任山东,负责巡察登莱海道。当时,倭寇之乱还未平定,赵绅殚精竭虑,整饬防务,海盗无可乘之机,于是远遁他处,使得当地“民有渔盐之利,无烽火之警”。
从嘉靖二十年(1541年)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赵绅历宦二十余年,树勋藩臬,政声显赫,但慎宪维则,廉洁自律,辞官归乡之时,行李寥寥。他家居务勤俭,积累了一些财富,但生性慷慨,经常资助兄弟宗族,人多颂其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