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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档案馆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来源:  天津市武清区档案馆 发布时间: 2024-02-08 10:00
2024年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区档案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条例》。会议由副馆长魏文忠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馆四级调研员常跃峰同志领学了《条例》全文,重点对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以及档案信息化建设等章节进行了学习与解读。各科室负责人针对本科室业务职责,对《条例》修改前后的变化进行对照解读,结合《条例》精神实质,进一步谋划了今年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贯彻实施档案法,促进档案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健全档案各项制度,保障档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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