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和问题。武清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传统乡贤文化,深挖乡贤资源,指导规范乡贤调解队伍建设,引导乡贤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发挥积极作用,近3年来,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均在98%以上。”武清区委政法委负责同志介绍。
挖掘乡贤资源
“我们乡贤调解员是在源头和疏导端化解矛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工作中,通过大家的辛勤努力,大量婚恋、家庭、土地、物业、邻里、劳资债务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避免了矛盾外溢上行。我们要继续发挥基层稳定‘生力军’作用,把好‘第一道关口’。”区乡贤人民调解协会会长段慧民说。
区委政法委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挖掘“五老”“能人”和“红白大了”等乡贤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选好乡贤要明确“思想红、品行正、处事公、威望高、村民服”的选贤标准,严把乡贤“入口关”。深入群众“找”、主动上门“请”、村街干部“荐”、身边群众“举”,听介绍、访口碑、招贤纳士,把一批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政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等吸纳进来,不断壮大乡贤调解员队伍。按照每个社区村选拔2至3人的标准,现发展乡贤调解员1400余名,占全区调解员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搭建乡贤平台
区委政法委搭建乡贤舞台,形成“区内有组织、镇街有骨干、村村有乡贤”的工作体系。在全市率先组建“武清区乡贤人民调解协会”,引领乡贤新风,吸纳117名乡贤骨干成为协会会员,制定会员管理、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疑难纠纷处理等19项规章制度,使“单兵作战”的乡贤调解工作走向了“集成作战”的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记者了解到,区乡贤人民调解协会在全区设立了8个乡贤调解室,精心选聘“五老”任调解室主任,发挥他们丰富的政法和基层工作经验,以及熟悉法律政策和法律知识的特长,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同时,接受来访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其中“老沙调解室”“老门调解室”“老周调解室”3个品牌调解室已成为全区的明星调解室,如今,不仅服务所在社区和街道,周边镇街群众也纷纷来访,进行咨询和调解。


“调解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三心’。一是真心,真心对待当事人双方,不偏不倚;二是诚心,要真正去帮助他们,没有私心;三要耐心,听他们说,让他们尽情释放自己的委屈、愤怒和诉求。每释放一次,他们心里的气就消一点,离调解成功就更近一步。”今年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武清区乡贤人民调解协会理事、东蒲洼街道蒲瑞馨园社区“老沙调解室”主任沙乃臻对记者说。



居民无论遇到什么难解的问题,都能到乡贤调解工作室里说一说,无数矛盾在这里化解,无数心结在这里打开,小小调解室给社区群众提供了一方“说理讲情用法”的空间。
完善工作机制
区委政法委坚持“用”“管”并重,充分调动和激发乡贤力量参与矛盾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通过“集中培训、入户交流、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贤调解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素质培训和业务指导,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培训会等,加强调研走访、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升乡贤调解员调解能力水平。将乡贤工作与志愿服务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建立乡贤工作业绩档案,评选表彰优秀乡贤,促使乡贤调解更加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乡贤调解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瓶颈,找准突破口,不断解决乡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差距不足,提升乡贤化解矛盾能力。
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认真按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部署要求,不断创新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武清实践,以培育推广乡贤调解“枫桥式”工作法为抓手,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区乡贤调解工作,延伸乡贤触角,扩大乡贤调解覆盖面,打造基层治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建设京津明珠、幸福武清贡献乡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