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行中】关于做好《武清区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的通知
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水平,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武清区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将该专项规划文本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8月10日。
反馈方式:可通过来电来信来函或者通过“武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出
单位名称: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邮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0号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境卫生管理科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电话:022-59618189
电子邮箱:wqcgwhwk@tj.gov.cn(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一、编制背景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绿色建设战略目标,践行健康城市,提升宜居水平。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发展目标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协调衔接,尊重自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突出武清在区位、文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
二、编制目的
在武清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基础上,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因地制宜,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全面提升武清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科技水平,构建完善武清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规划原则
(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武清区总体规划,符合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
(二)科学发展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指导思想,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重点,深入认识人与自然相互作用、和谐发展的规律,落实“五个统筹”,促进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原则,统一规划,远近结合,适度超前。
(四)创新适用原则。进一步推进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建设体制、运营体制改革,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及其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科学建设和管理。
(五)公众参与原则。通过普及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增强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形成良好氛围。推进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环境卫生事业,推进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四、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2017年3月1日修正版)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国务院批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225号)
《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
住建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
住建部联合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住建部联合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642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
天津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3号)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本)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8年修正本)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
《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2012年)》(2018修正版)
《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
《天津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2020年)
(二)标准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
《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 51260-201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 205-2013)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30-2009)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 102-2004)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HLD 47-101-2008)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21)
(三)基础资料
《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公开稿)
《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天津统计年鉴2021年》
《天津市武清年鉴(2021年)》
《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
《武清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提供的部分园区总体规划:武清区地毯产业园总体规划、武清京滨工业园总体规划、天津京津科技谷总体规划、中华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
天津市武清区环境卫生事业现状情况调查资料,以及武清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其他资料和实地调研资料。
(四)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积极开展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静脉特色小镇等建设,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形成一体化项目群,降低选址难度和建设投入。
天津层面: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构建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原则:采取“四分类法”,必须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
武清层面:按照天津市要求,全面推进武清区高标准完成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布局规划建设,真正实现“户聚、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城乡环卫收运处一体化体系。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全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五、主要内容
对武清区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粪便、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专项固体废弃物产生现状进行调查,全面分析研究生活垃圾及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作为立足点进行科学合理规划。
规划期内,就以下主要内容规划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规划;生活垃圾(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粪便、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专项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规划;环卫设施布局规划;环境卫生管理及发展规划;保障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等。
六、规划亮点
(一)补齐环卫设施短板。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补齐武清环卫设施“短板”,提升环卫设施处理效能。
(二)增设环卫作息场所。为满足远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休息场所的规划需求,建立“户外劳动者驿站”。
(三)制定公厕远期规划。以“合理布局、保障数量”为原则,依据公共厕所设置密度指标标准,综合考虑武清区城市建设用地水平和人口增长趋势,设定武清城区环卫公厕远期规划。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2024年7月10日,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武清区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截至2024年8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相关意见。
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