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武清区关于公开征求《武清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按照武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1年8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津市武清区泉发路10号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境卫生管理科(邮政编码:301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武清区垃圾分类”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qcgwhwk@tjwq.gov.cn。
附件:《武清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草案正文
武清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9号),结合武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建设京津明珠、幸福武清。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建成区五个街道全部达到示范街道标准;分类管理的配套制度基本完善;建成区厨余垃圾收运处能力满足需要;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成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回收统计数据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8个。
2022—2023年,全区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体系;到2022年底,全区分类示范街镇比例达到35%,共10个,创建分类示范村56个;到2023年底,全区分类示范街镇比例达到65%,共19个;建成区“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全区分类处置能力满足分类需求,略有余量;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2024—2025年,全区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到2024年底,全区示范街镇比例达到100%;建成符合武清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居民分类习惯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任务
(一)多方参与,推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1.引导群众普遍参与。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将生活垃圾分类写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畴。教育引导群众践行垃圾分类理念,激发群众首创性和能动性,形成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坚持以社区为重点,发挥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把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串联起来,把广大志愿者发动起来,形成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2.切实从娃娃抓起。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开展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专题教育工作,建立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每学年组织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学校、社区、家庭互动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行动,利用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3.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泛普及分类知识,到2021年底,向公众开放大孟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施和项目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全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大型宣传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社区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完成1次全覆盖入户宣传;通过武清新闻、“美丽武清”等区级媒体,每月至少开展2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定期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动漫宣传片;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展牌、交通站牌等载体,加大城际站、佛罗伦萨小镇、公园广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宣传力度。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明办、区妇联、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二)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全流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1.减少包装物使用。大力推进绿色生产,推动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垃圾产生。到2022年底,在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邮政、快递等企业,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95%,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
牵头部门:区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2.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加强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强化行业指导,监督旅游、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倡导“光盘行动”,引导适度消费。监督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实行绿色办公,推动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组织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3.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严格执行《武清区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推进社区村居、公共机构、公共区域、企业和驻区部队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及宣传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督导实行分类投放。鼓励设置智能化设备,逐步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到2023年底,建成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武装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4.补齐分类运输短板。督导推动社区村居、公共机构、公共区域、企业和驻区部队等单位配备或使用专业分类运输车辆,充分满足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需求,坚决防止“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到2021年底,五个街道及开发区要对辖区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实行分类收运。到2023年底,全区厨余垃圾收运能力满足需求。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武装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5.建立可回收物固定回收网点。强化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方式,到2021年底,在每个街道设立1个兼具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或中转站或分拣中心。方便居民和单位交投出售,并建立数据信息统计体系,对可回收物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最大限度“变废为宝”。到2023年底,实现全区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供销联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6.规范建成区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弃物管理相关规定和市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有害垃圾收集、存放、转运的配套机制,确保临时存放点安全运行。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
7.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推动《武清区城乡环卫设施一体化专项规划》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同北辰区光大焚烧发电项目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签订厨余垃圾处理协议,补足厨余垃圾处理短板。加快推进建成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监督大孟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专项处理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
8.鼓励创新技术应用。鼓励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安装小型厨余垃圾就地消纳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散处置,达到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化。鼓励运用新型处理工艺、新型设施设备、新型监管手段等提升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水平。
牵头部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1.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和驻区部队带头实行分类投放,到2021年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武装部等各成员单位。
2.全面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到2021年底,推动下朱庄、东蒲洼、杨村、黄庄、徐官屯五个街道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配备督导员和引导员,街道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卫生镇创建工作,分批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第一批到2022年底,全区示范街镇比例达到35%,共10个,增加高村、泗村店、曹子里、大黄堡、南蔡村5个镇;第二批到2023年底,全区示范街镇比例达到65%,共19个,增加豆张庄、东马圈、黄花店、王庆坨、梅厂、崔黄口、河北屯、大碱厂、下伍旗9个镇;第三批到2024年底,全区示范街镇比例达到100%,增加汊沽港、石各庄、陈咀、白古屯、大王古、河西务、上马台、大孟庄、城关、大良10个镇。
牵头部门: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在规范投放容器及宣传设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站、点),统筹配备专用运输车辆。协同推进农村厨余垃圾与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处理,以镇或村为单位探索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路径。按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部署,到2022年底,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56个。到2023年底,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厨余垃圾就地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处置,其他垃圾焚烧处理。
牵头部门: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
1.实施“一把手”工程。垃圾分类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未来、事关民心的大事,需要以大气魄谋划推进,需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必须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武装部、区总工会、公安武清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督查室、区妇联、团区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邮政管理局、区网格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明办、区供销联社、区绩效办主要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一区五园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武清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武清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区城市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委主任担任。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推动、沟通协调、信息汇总、实地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按照区级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线路图,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牵头部门: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干部“双报到”,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党员干部入列轮值等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坚持“战区制、主官上”。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既要牵头挂帅、又要冲锋在前。要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镇街属地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
牵头部门: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城市管理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4.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送基层等主题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志愿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逐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在各项文明创建工作中的比重。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团区委。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5.切实用好基层网格化管理。强化网格员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把网格员作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最大限度发挥各级网格长作用。
牵头部门:区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各项制度
1.建立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管理制度。强化“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意识,强化行业分类责任,制定出台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指引和减量措施,推进源头减量形成硬约束力,实现“同频共振”。全面掌握全区行政区划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驻区部队、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餐饮企业、垃圾运输企业、物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所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单位的基本信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底数台账。
牵头部门: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结合财政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改革要求,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合理制定或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流程,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3.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区、镇两级财政应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项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重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考核等相关支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鼓励支持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五园。
4.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坚持把考核指标作为引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向的指挥棒和风向标。按照精品示范街道、镇、园区、社区村居和区级责任部门等层面制定《武清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内容纳入《武清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镇街市容环境评价方案》。以督导考核为抓手,将随机性、实效性和追责性贯彻到底,环环相扣、步步紧盯,督促工作落地见效。
牵头部门: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绩效办等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执法检查
1.严格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到一“严”到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指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制定和培训。积极推进区、街镇执法联动,压实属地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考核,督促各相关执法部门从严执法,敢于较真碰硬,真管真严,倒逼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委、公安武清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专项执法,树立鲜明的法治导向。严厉打击“混装混运”等不尊重群众劳动成果,伤害群众分类积极性和热情的行为,围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重点环节,加大对环卫队伍、物业单位、运输企业的督察、巡查、检查力度,从严执法、从严监管、从严考核问责,坚决避免“破窗效应”。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办,并纳入失信惩戒体系。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委、公安武清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武清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背景介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武清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一、背景依据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7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021年5月27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年6月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9号)。
2021年7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会,要求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力、提速、升级。
二、起草过程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后,我委结合武清工作实际,对标对表,制定武清区工作方案,方案严格按照《武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履行方案制发程序。此次履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程序后将进一步完善方案,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一)征求责任部门意见。充分征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按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重大决策事项板块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武清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三、文件依据
起草本草案的文件依据主要有以下3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9号)
四、草案主要内容
草案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2021年、2020—2023年、2024—2025年的“三步走”目标。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包括3方面、14项具体任务。一是多方参与,推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二是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全流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三是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共3方面、11项工作举措。一是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区级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各项制度。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压实行政执法责任,树立鲜明法治导向。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8月6日,我委在区政府政务公开重大决策事项板块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武清区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相关意见。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