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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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泗村店镇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2 08:55

    2023年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泗村店镇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武清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明确的执法主体和授权执法范围,通过全队人员的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推进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圆满的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积累经验、改进工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更好的开展和促进工作现将执法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泗村店镇综合执法大队现有持证执法人员8人其中在岗参与执法人员2人、镇政府其他部门借用人员5人、区相关部门借调人员1人。

2.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3年,综合执法大队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0起,较2022年增加10起。主要因还迁小区开工建设导致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污染路面案件上升;因疫情结束经济恢复导致占道经营案件增多。

3.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2023年综合执法大队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年度计划。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 加强了执法制度的落实,确保行政执法严格有序。日常执法队严格执法落实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和辖区法制化进程,使镇容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私搭乱建和违法建设得到了严格管控,生态环境得到了有力保护。今年,综合执法大队共办理行政强制案件结案1起,行政处罚案件20起,全部按时履行到位并结案:其中按照简易程序处罚车轮带泥污染路面案件1起,处罚违法占道经营案件3起,处罚违法倾倒垃圾案件2起;按照一般程序处罚违法车轮带泥污染路面案件2起,处罚违法倾倒垃圾案件1起,处罚违法堆放建筑垃圾案件3起,处罚违法露天焚烧案件6起,处罚违法取水案件2起。

2.加强了普法宣传,全力确保法律法规贯彻与执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不忘普法宣传,通过对《土地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六个严禁”》秸秆禁烧相关要求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一是通过宣传贯彻《土地法》,加强执法力度,大力查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依法开展土地领域违法违纪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区下发的图斑点位和项目位置图,对泗村店镇内违法建设项目逐个现场核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底数,确保不留死角,无遗漏。建立“一村一台账,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对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建立统一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发现一宗,整改一宗,销号一宗。2023年,巡查发现共13处违法用地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核实违法用地卫片21处,并发现其中5处存在违法用地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我们还联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第四土地所开展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联合各村委会、居委会和小区物业,督促、发动居民自觉守法,杜绝违法建设发生。另外,针对信访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筑和违章广告设施,全年共发放《责令停止建设核查通知书》26份,发放《限期拆除决定书》7份,发放《限期改正决定书》5份,发放限拆《催告》2份,对1起行政强制案件进行了结案。二是通过宣传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区活动,对街道两侧商铺存在里空外卖、新城范围内占道经营摆摊、乱停车、乱张挂户外广告、露天焚烧等违规现象及乱倒残渣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了劝止和督改。2023年,执法大队坚持24小时不间断昼查夜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清理修复辖区主要道路上破损的灯杆道旗37面;撤除恢复各类乱挂破损的布幅80余条;清理违规小广告共450余张,违规广告牌匾37块,法轮功标语15处;共清理公路违规晾晒63起,破损交通标识、路灯、护栏16处,劝止违规占道停车行为30余起;清理违法占道经营小摊贩1200余起,对其中不服从管理3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扑灭火点136起,对其中6起进行了行政处罚,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效支撑;落实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劝阻公共场所抽吸烟行为20余起。三是通过宣传贯彻《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现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四个环节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提高群众满意率;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从教育、引导、规范入手,逐步展开执法工作,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2023年以来,综合执法大队共清理堆物堆料和堆放垃圾行为共计102起,制止乱倒垃圾行为共计56起,对其中6起违法随意倾倒、抛洒和堆放垃圾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3.加强了巡查检查,大力保障环境治理和道路安全为强化科学管理,加强执法力度,执法大队将全域按区位和功能划分成东区、西区和新城区三区域管理,将每个区域落实到责任人,明确责任区域。由分管队长带队进行不定期巡查检查,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实施信息互通、相互沟通措施。一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落实个百分百”及施工车辆拉土运输带泥上路、撒漏治理。采取定人定岗承包制,与建设方、施工方签订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责任书,并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文明施工保证金来规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同时加大运输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运输,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23年以来,累计制止并整改违法车轮带泥和撒漏污染路面行为19起,并对其中3起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开展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对高铁沿线影响高铁运行安全的房屋设施和软飘进行了加固和清理。年初以来,在日常巡查中配合高铁部门对高铁沿线影响行车安全的8处轻飘垃圾进行了清理。三是开展了道路安全紧急处理工作。为保障交通安全,对主干路和各进、出村的道路进行了重点日常巡查。2023年以来,共清理大东路车辆事故损隔离护栏2处、恢复车辆事故污损道路1处。

4.加强了理论学习,努力提升执法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一是日常积极参加支部学习、机关集体学习,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制度,通过不断努力,队员们在思想、学习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和提高。二是坚持综合执法日常培训制度。通过每月两次执法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了综合执法人员素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在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上严格要求,自觉做到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以律己服务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厉行节约,严格按章办事,在具体工作中,以职责为己任,不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收受贿赂。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和“打铁还得自身硬”的道理,在执法过程中要严以律己,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5. 加强了执法监督检查,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坚持举报必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与柔性执法、教育为主的理念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文明、法治、和谐”的执法环境,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法形象。

三、存在问题

1.执法质量2023年泗村店镇综合执法大队共办理行政强制案件结案1起,行政处罚案件20起,共处罚单位1个、个人19人,共计罚款叁万肆仟柒佰元(34700元),全部按时履行到位并结案,所有执法过程严格有序,未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执法人员素质泗村店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因队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掌握不熟悉,导致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和新任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满足街镇法制工作的需要,各街镇应当明确2至3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专职负责本街镇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镇在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上还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收获也有不足,泗村店镇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全力落实各项职责,加强巡查检查和管理执法,一手抓好队伍建设,一手抓好业务落实,下一步重点做到:

1.抓好执法队员的管理和教育。加强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落实好车辆管理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督促,确保全员和各点位安全稳定。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并落实好每月两次的队内培训学习制度,根据日常执法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情况,开展经常性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严格落实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成果,大力倡导践行“721”工作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文明、法治、和谐”的执法环境,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法形象。

2.抓好日常执法的监督和检查大力倡导文明执法,严格要求队员廉洁自律,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对于在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不履行职责、隐瞒不报、延迟报告,在执法过程中袒护包庇、收受百姓的好处等行为,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抓好执法工作的规范和严谨。加强严格按照《武清区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明确的执法主体和授权执法范围,开展各项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按照责任区域划分,实施全方位、全职责、全天候巡查检查和日常管理,发现情况立即处理。24小时内快速处理群众举报及突发事件,对重点难点违章实施重点治理,全面履行综合执法职责。

         4.抓好重要法规的宣传和贯彻。一是贯彻落实《土地法》。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守住耕地红线。二是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对全镇的市容市貌、路网沿线及村街的巡查治理,清理违规小广告、广告牌匾和非法宣传布标,清理违法占道经营小摊贩、公路两侧乱堆乱放里空外卖行为,清理门前堆物堆料和公路违规晾晒等,清除法轮功标语,拆除违法私搭乱建,加强对违规露天烧烤、马路餐桌的管理力度。三是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按照《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针对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广大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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