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各行政执法
单位法制机构及人员设置要求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2月28日、2019年4月30日分别印发了《武清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有关配套制度文件》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和市委编办有关工作要求,现区政府对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及工作人员数量不再做具体要求,请各单位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自行统筹安排,合理配备法制审核工作队伍,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名有实有能。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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