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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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清政办〔2021〕8号)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1X7/2021-0058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武清政办〔202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1924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构建完善的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加快建立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997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的函》(津交函〔202150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建立区、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年底前,建立覆盖县道、乡道、村道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2022年年底前,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

1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交通强国建设要求,谋划农村公路发展方向,将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和村庄规划、国省干线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

2推动交通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提高覆盖广度和通达深度,进一步推进拓宽改造项目,增加“四米改六米”里程,提高农村公路技术等级。继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发挥质量监督职能,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

3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违法行为,强化应急管理。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

4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公路沿线绿化、沿途村镇美化、路灯照明亮化建设,创建美丽乡村示范路,以农村公路带动乡村旅游,建设生态宜居、设施完善、经济发展的美丽农村。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

5健全管养保障体系,完善养护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制定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群众养护易操作、低成本、便修整的基础,发展专业养护作业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的水平,推进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6列支日常养护经费,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完成公路路基、路面、桥涵、设施、绿化的小修保养,做好日常养护工作,有序开展预防性养护。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桥涵定期检测,掌握公路路况水平,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进行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7持续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保障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农村客运发展,继续推广新能源客车应用,完善客运基础设施,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完善农村物流网络,构建区、镇(街)、村(居)三级物流节点体系,提升邮政快递和物流服务水平。

8增强生态保护,加大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湿地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文旅融合,强化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等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农村路,推动完善农村客运扶持政策,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助力乡村振兴。

四、组织体系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区、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设立武清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设立镇街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全区设立总路长1名、副总路长1名;区级公路路长1名、副路长1名;镇(街)级公路路长26名、副路长26名;村(社区)级公路路长622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区域内公路管理养护、路产路权保护和路域环境治理机制。

武清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承担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负责对各级路长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武清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和电力、通信等企业单位。

镇街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镇街,办公室主任由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工作。

(二)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队伍

逐步建立一支精干、专业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完善农村公路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镇街设置农村公路专职工作人员,配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专职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组织落实好对乡道、村道的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要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公路管理。

五、职责分工

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区级公路路长、镇(街)级公路路长、村(社区)级公路路长,分别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路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每一条农村公路可由各级路长设置分路长。

(一)路长职责

1总路长:负责统筹全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是全区农村公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协调、调度和监督工作,落实配套资金,督导各级路长履职尽责,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相关问题。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2区级公路路长:负责区(县)级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组织开展规划建设、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副路长协助路长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3镇(街)级公路路长:负责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组织开展规划建设、路产路权保护、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导检查村级路长履职情况。副路长协助路长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4村(社区)级公路路长:负责村道的规划建设、路产路权保护、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乡村公路路长开展管理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职责

1区交通局:负责区(县)级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完成清扫保洁和小修保养等日常管理任务,做好路域环境治理,协调相关单位、镇街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重点整治超载、超限,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完成客货运输管理工作。督导检查镇街做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及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2公安武清分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确保本单位的交通信号灯(产权在公安武清分局)完好有效,做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会同交通局开展公路超载、超限联合执法工作。

3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4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对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法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

5区农业农村委: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各镇街做好农村公路路域外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治理工作。

6区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工业企业向农村公路边沟、涵洞排污违法行为,并根据单位职责配合交通局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

7区水务局:严厉打击路域范围内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指导路域内泄洪排水,保证公路桥梁运营安全。

8区应急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部门相关职责配合交通局做好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及涉路施工安全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成立武清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协调解决推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市级政策引导,健全相应制度保障体系。

(二)宣传引导,增强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有效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提高全区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支持度、参与度。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在农村公路起止点明显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注明公路基本情况、路长名单、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相关信息定期更新。

(四)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区政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相关镇街、部门管理考核,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每年度进行考核评比,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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