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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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今冬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955/2021-000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武发改〔2021〕1号
主    题 :
能源\天然气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今冬采暖季

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天然气季节性差价政策,为保障天然气供应和供热稳定,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今冬供暖期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0424号)要求,现就我区2020-2021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上游气价浮动情况,适当上浮我区2020-2021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平。调整后的价格水平具体是: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价格每立方米3.07元,集中供热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78元。

二、采暖季价格执行时间为:2020111日至2021331日。自20214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价格恢复至每立方米2.52元,集中供热用气价格恢复至每立方米2.23元。

三、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价格标准基础上,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趸售价格的具体水平、付费方式、计费周期等事项,继续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做好天然气供需衔接,保障供气稳定,要耐心解释价格政策,做好价格结算工作。

                                             2021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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