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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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清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武清政函〔2023〕321号)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1X7/2023-000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武清政函〔2023〕321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水利\水环境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清区排水专项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武清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讨论稿)的请示》(武水报〔202380号)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清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排水规划》”)。

二、《排水规划》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根据《排水规划》详细编制本地区的排水专项规划。

三、你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要加强《排水规划》的落实,明确近远期建设时序,系统开展近期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提升武清排水防涝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四、《排水规划》是本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区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311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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