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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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4)
索   引  号 :
111202220001967287/2021-0004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2020—24
主    题 :
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

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武清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01231

(此件主动公开)


武清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要求,结合武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破解群众健身难题,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明确各部门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三级全民健身发展网络布局、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协同推进。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各方力量,提高全社会参与度,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实现共建共享。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身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需求。

(三)创建目标

2019年至2021年利用三年时间,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基本实现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场地设施更加充足、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投入保障更加有力、激励措施更加有效、产业带动效果更加明显、全民体质更加强健的总体目标。

2021年,全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个、全民健身公园8个、足球场16个、社区健身园900个,健身场地面积人均达到2.0平方米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400人以上,全民健身志愿者达到5000人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6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42%以上。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及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镇街、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有条件学校100%向社会开放体育场。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赛事活动年度3场次以上,社会组织参与竞赛活动率达到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模范区建设统筹谋划

1.完善总体规划。制定全民健身总规划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规划,发布相关政策和制度措施。(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2.落实学习措施。完善各级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学习、研讨全民健身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

3.发挥总会作用。依托体育总会,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网络,明确发展目标、主要内容和重点项目,做好空间布局和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财政局)

4.落实规划指标。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把全民健身规划纳入多规合一,确保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面积达到《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牵头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成员单位:区体育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5.抓实产业发展引导。制定支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注重引导、培育较强实力的体育用品企业。(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6.打通联动渠道。积极构建“体育+”“+体育”的公共政策服务体系,积极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逐步提高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水平。主动融入“庆丰收、迎小康”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丰富体育文化内容。(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

7.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筹资金发展体育事业。(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8.加强日常督促。制定全民健身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活动保障、重点项目等进行跟踪检查。(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各镇街)

9.建立评价体系。将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纳入全区重点工程和各部门综合发展考评体系,同步实施考核评估。(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相关考核组织部门)

(二)大力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10.建设区级工程。完善体育设施“五个一”工程,启动区全民运动健身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公室)

11.部署惠民设施。建设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和城区“15分钟健身圈”,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各镇街)

1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体育设施建设管理,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政策。(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

13.扩大增量资源。因地制宜新建(补建)全民健身设施。盘活现有资源,提高南湖景区、河道沿线健身功能设施的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水务局、各镇街)

14.加快开放步伐。有条件学校体育场全部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成员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15.提升配备标准。更新已配置的老旧室外健身器材,推动智能化体育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各企事业机关、区总工会、区妇联、各镇街)

(三)大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实

16.举办大型赛事。积极承办具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继续举办京津冀联赛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17.推进医体融合。推进体育医疗融合发展,尝试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推动设立体育健身设施与医疗康复设施联合配置,建设健康服务中心试点,培养运动处方医生。落实好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社保金融账户金额可用于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费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各镇街)

18.加强基层组织。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体站建设,有条件的镇街建立健身健康促进服务中心。鼓励建立特色体育运动协会。(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委老干部局、各镇街)

19.拓展体育交流。继续做好京津冀体育文化交流活动,每年至少组织3项以上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相关部门)

20.探索可复制经验。充分利用赛事活动,搭建推荐武清、展示企业形象的平台。利用好南湖景区、区体育中心资源优势,进行健身综合体建设。挖掘企业供给资源优势,培植健身休闲试点。(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下朱庄街道)

(四)大力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21.抓实学校体育。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运动时间;开展以技能培训为主的体育夏(冬)令营活动。举办综合性运动会、亲子运动会。不断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考核等。(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成员单位:区体育局)

22.开展赛事活动。举办好体育文化节,充分利用节假日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好镇街运动会和全民健身特色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各镇街、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委老干部局、公安武清分局)

23.推广工间(课间)操。在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工间(课间)操。(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4.推进特色创建。提升体育协会吸引力。鼓励村街(社区)开展特色健身活动。尝试建立健身特色试点活动基地。(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各镇街)

25.加强健身指导。培养专业健身指导人才,注重培养农民社会体育指导员,确保每千人拥有2名以上社会指导员。建立武清区体育职业资格认证人才库、健身服务志愿者库。(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人社局、团区委)

26.做好公益宣传。将创建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整合“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运动健身典型。(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网信办、区城市管理委、各镇街、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技局)

27.建立互通平台。利用体育媒体及时公布赛事活动、健身指导公共服务清单。探索建立智慧场馆试点。多部门共享体育锻炼、健身健康信息。(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网信办、区科技局)

28.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体育产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踊跃进入全民健身领域。(牵头单位:区财政局,成员单位: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建设

29.加大工作力度。各镇街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体育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工作经费。(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各镇街、区委编办)

30.发挥体育协会作用。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体育总会、分会健身组织网络,镇街、村(社区)体育专干(兼干)配备率达到100%。大力推进体育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单项体育协会达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成员单位:区体育局、各镇街)

31.培育发展社会体育组织。积极引导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体育俱乐部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健全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俱乐部等。(牵头单位:区体育局,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六)大力支持休闲健身产业发展

32.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优化“一制三化”工作举措,支持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成员单位: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公安武清分局)

33.加强消费增长调研。结合体育消费增长点,做好数据统计汇总,提供相关体育统计服务。(牵头单位:区统计局,成员单位: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34.加强法律支持。为健身休闲产业和体育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成员单位:区体育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深入调研,统筹推进

按照创建工作标准,进行认真调研摸底,制定总体规划。

(二)实施阶段(2020年):重点突破,精准落实  

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分工,各部门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载体功能,加大社会体育资源共建、共享力度,提升整体联动能力水平。

(三)验收阶段(2021年):常态化落实,高标准跟进  

围绕中期审核和预审反馈情况,查漏补短,推动创建工作全面上水平。将制度化成果,扎实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武清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公安武清分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水务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团区委、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区司法局和29个镇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

(二)建立推动网络

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各部门、各镇街创建工作网络,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并实施“项目化”管理,“精准化”落实,“标准化”推进,“量化”评价,高效推动创建工作。

(三)建立保障体系

探索开展全民健身工作评价,制定多部门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的联动机制。将创建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区、镇街两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充分争取各方支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四)加强氛围营造

将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工作与创建全国卫生城区、建设全国健康促进区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区内媒体平台和镇街、社区宣传网络,加强健身健康知识宣传工作。注重选树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不断推出健身健康各方面典型,扩大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建立评优表彰机制,引领带动创建工作。

附件:武清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各部门职责

附件

武清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

各部门职责

一、模范区创建领导小组

(一)将公开开展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工作,作为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区财政预算,制定全民健身工作规划、公共体育设施服务规划等。

(二)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多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每年召开1次专题协调会议。实行清单式管理,逐项落实工作任务指标。

(三)年度至少组织1次多部门参与的督导检查和阶段性检查,并纳入政府相关工作考核。

(四)推进全区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网络体系建设和共享信息网络建设。

(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并结合区级重点工程进行专项推动。

二、模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织召开相关推动协调会议。

(二)组织落实《武清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主要创建任务分解表》。

(三)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的创建工作。

(四)组织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五)制定创建工作参考意见和初步方案。

(六)对创建相关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七)做好创建申报档案组织工作。

三、区体育局

(一)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各部门、各街镇开展创建工作及督导检查;收集整理创建所需资料。

(二)按照年度指标完成惠民工程等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完成15分钟健身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指标。

(三)主动沟通相关部门,落实体育+”“+体育”策略,打造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试点企业。

(四)组织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

(五)组织建立以体育总会为载体的管理网络。

(六)按照既定任务完成相关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

(七)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完善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制度。

(八)落实购买服务相关举措,推进体育综合实体建设,进行休闲健身试点,推进双改”及嵌入式体育场所试点。

(九)加强体育协会健身活动指导,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员基数。

(十)完成体质监测任务。

(十一)利用协会宣传平台,加强健身运动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十二)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十三)提出体育文化建设意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进行落实。

(十四)指导督办相关社会体育组织落实既定工作任务。

(十五)做好专项调查问卷摸底工作。

(十六)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安全监管。

四、区委办公室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重要政策文件纳入区委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内容,年度学习不少于1次,有档案记录或会议纪要。

(二)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进行安排部署,并体现在工作要点、研讨等工作中。

五、区政府办公室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重要政策文件纳入区人民政府学习内容,年度学习不少于1次,有档案记录或会议纪要。

(二)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进行安排部署,体现在工作要点、研讨等工作中。

六、区委宣传部

(一)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重要政策文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充分利用区内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全民健身典型及活动,推广科学健身方法。

(三)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区、镇街精神文明创建体系。

(四)协助整合区内宣传资源,提升体育文化宣传效果。

七、区卫生健康委

(一)落实健康武清相关工作措施,抓好吃动平衡工作。

(二)与体育部门共同推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相结合,建设健康与健身设施、体质监测与健康体检、医学治疗与健康指导一体的基层卫生站所,培养一批健康指导医生队伍。

(三)利用医疗媒体平台,宣传健康文化知识,同时配合体育部门宣传健身文化知识。

(四)开放或预留公共信息资源,共同建立全民健康监测体系平台。

八、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与体育部门共同制定体育+旅游”、“旅游+体育”及体育文化宣传等制度措施,组织相关活动。

(二)共同做好基层文体站、文化活动室建设。

(三)协助做好体育文化产品打造工作。

九、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

(一)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外体育用地,确保达到《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二)做好2018年以来规划建成小区体育用地、室内场所的统计工作。

十、区教育局

(一)完成有条件学校体育场向社会开放既定指标。

(二)提升学生体质监测水平。

(三)开展特色体育教育活动,完成既定任务。

(四)组建学生体育俱乐部。

(五)加强体育特色校建设,提升中小学生竞技体育水平。

(六)落实学校课间操。

(七)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安全监管。

十一、区财政局

(一)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落实。

(二)为基层全民健身工作开展、购买全民健身服务提供财政政策支持。

十二、区人社局

协助做好体育职业资格人才库建设。

十三、区医保局

落实好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社保金融账户金额可用于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费用。

十四、公安武清分局

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安保、交通支持服务。

十五、区税务局

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税费政策。

十六、区民政局

(一)优化体育协会管理服务。

(二)统筹使用社区活动室。

十七、区城市管理委

(一)为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宣传设施提供场地支持。

(二)为公共场所增容体育设施提出参考意见。

十八、区统计局

积极做好体育相关统计服务工作。

十九、区农业农村委

(一)参与以赛事为平台的农产品推介活动。

(二)鼓励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中增加农民体育健身项目。

二十、区市场监管局

(一)规范体育消费市场管理,支持培育优势健身企业发展,宣传优惠扶持政策。

(二)协助做好体育文化活动多样性提升工作。

二十一、区商务局

(一)结合赛事,进行体育+”宣传推介活动,总结推广经验。

(二)协助做好健身休闲消费试点支持工作。

二十二、区行政审批局

简化体育社会组织申办流程,完善制度措施,支持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二十三、区发展改革委

(一)将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纳入整体工作规划。

(二)支持落实体育设施五个一”工程。

(三)对社会资本投资健身事业予以政策支持。

二十四、区住房建设委

对各居民小区文体设施实际启用情况进行摸底调研。

二十五、区水务局

结合所辖区域建设改造,提供体育设施建设增容建议,并支持实施建设。

二十六、区委老干部局

组织开展老干部健身活动。

二十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统筹指导全区体育用品企业发展。

(二)协助做好体育进企业工作。

二十八、区总工会

(一)组织开展既定的健身活动。

(二)协助组织推荐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协助开展好调查问卷工作。

(四)推动落实工间操制度。

二十九、区妇联

(一)组织开展既定的健身活动。

(二)协助组织推荐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十、区残联

组织参与既定的健身活动。

三十一、团区委

(一)建立体育志愿服务队伍。

(二)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

三十二、区委编办

探索建立基层文体站支持保障机制。

三十三、区科技局

提供智慧体育建设技术指导和支持。

三十四、区应急局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安全监管。

三十五、区司法局

为健身休闲产业和体育活动提供法律支持服务。

三十六、各镇街

(一)将学习全民健身工作理论纳入学习日程。

(二)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财政经费。

(三)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管理体系,建立基层管理网络,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发展,并确保力量充足,管理规范。

(四)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考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制度,加强对村街、社区的指导评价。

(五)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有一定规模数量的社会指导员,确保经常参加体育运动人数不断攀升,身体素质水平不断提高。

(六)普遍建立基层文体站,有条件的镇街建立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并确保相关机构运行有序,组织有力。

(七)组织开展特色健身活动及综合体育运动会,支持建立特色体育活动基地。

(八)完成新建、扩建、改建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工作,镇街、行政村及新建社区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九)协助做好相关体育统计、全民健身进家庭等工作。

(十)建立覆盖全域的宣传网络及载体。

(十一)注重选树支持、参与全民健身工作及社会资本投入公共体育设施、活动的先进典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