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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清区粮食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06-01 17:42


按照《天津市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区发展改革委对《武清区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实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任务,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区发展改革委依据《天津市粮食应急预案》,对原《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过程

区发展改革委依据《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天津市粮食应急预案》和《天津市武清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对原预案进行修订,并公开征求了社会和各相关单位意见,司法局法制审核

三、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内容。

四、修订内容

(一)应急状态。将原预案中“重大”、“较大”、“一般”三级状态,按照市级应急预案,增加了“特别重大”级,并明确了各级别的具体情形。

(二)工作原则。提出“统筹好区域内的粮食经营主体,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政府统筹管理下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多元粮食经营主体的作用”的新要求。

(三)指挥机构。在区粮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中增加“建立健全本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

(四)办事机构。因在应急物资调拨过程中,需由区粮食购销公司予以配合,因此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副主任包括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五)成员单位。根据各单位最新职责予以调整。

(六)响应分级。设为四级响应级别,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三级或四级应急响应。并分别明确了在各级应急响应状态下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七)响应程序。办公室接到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指挥部总指挥,并对报告事项进一步调查核实,迅速掌握分析有关情况,召开指挥部专题会议评估和判断,确认粮食应急状态等级,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八)舆情引导。对信息发布流程、发布内容、发布主体提出要求。

(九)培训演练。对演练频次、演练评估提出要求。

五、关键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及影响到市场平稳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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