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小于11,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当前位置:

《武清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06-01 09:46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区政府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武清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二是《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二、涉及范围

  区政府31个政府部门,29个镇街,以及公安武清分局、税务局、社险武清分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共64个单位。

  三、目标任务

  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大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一是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时间安排为:5月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7月底前26个试点领域牵头部门编制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9月底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完成镇街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0月底前报区政府同意后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二是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目录。国务院相关部门将于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规范目录编制标准。目录编制达到要素齐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及时动态调整和更新。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一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

  二是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三是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四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五是统筹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

  (三)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加大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区政务公开办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牵头作用,统筹做好全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评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区政府将加强对各镇街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检查监督。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扎实巩固工作成果,着力用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六、征求意见情况

  区政府办组织征求了区政府组成部门、各镇街,以及公安武清分局、武清税务局、社险武清分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等64个单位意见,收到有效意见和建议7份。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对26个领域牵头单位进行了调整:社会保险领域牵头单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增加社险武清分中心,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牵头单位调整为住建委、规划资源武清分局、城管委。

  七、下步工作计划

  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发挥牵头作用,加大组织推动力度,会同各部门高效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
 
分享到: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